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本次2026-2027年度公务车辆统一保险采购项目,现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报价人参与报价。
一、询价邀请
1. 询价编号:BHSWZGCG2026-002
2. 询价采购服务名称及主要内容要求等详见“询价一览表”。
3. 报价文件应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通过U盘文件或光盘文件形式与纸质报价文件同步提供,需提供签字、盖章完成的报价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格式一份。)用密封的形式,并在密封面注明询价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同时在各密封处加盖公章寄送至我司。
4. 报价文件送达时间:2026年2月26日12时00分,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5. 收件人:综合管理部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万新路99号新投商务中心15楼
联系电话:0591-87529791
二、询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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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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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6-2027年度公务车辆统一保险采购项目
| 31,828.00元
| 详见附件1采购清单
| 1年
注:本次询价采购服务最高限价31,828.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壹仟捌佰贰拾捌元整),报价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则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须知
1. 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由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2. 报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中国保监会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本单位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须为地级市及以上的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并提供保险条款;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复印件的原件待询价人需要时备查。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同属一个保险集团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报价,询价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
4. 报价人报价的服务必须符合“询价一览表”的要求,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明确说明完全响应“询价一览表”的保障项目、保障金额、保障范围。上述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不接受可选性报价(如详细配置有“可选购、大于、小于、优于”等描述都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5. 报价人应遵守相关法规,若报价人违反规定,依照违规情节将其列入违规供应商名单,停止其一个月以上、二年以内的报价资格。
6. 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有关费用。
四、评审办法、时间及地点
1. 评审办法:在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且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中,以各供应商在报价表附件中填列的‘商业保险(自主定价系数报价)平均值’(即所有车辆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比较依据,数值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平均值相同,则随机抽取确定。
2. 评审时间及地点:2026年2月26日15时00分,于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签订合同
在通知成交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
六、询价结果确认及公告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五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成交供应商。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docx

附件2.公务车辆保险协议.docx

附件3.项目询价承诺函及报价表.docx
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