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FJRZ[GK]2026003
二、项目名称:永安监狱学员食堂2026年-2028年度畜禽肉及冻品配送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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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李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3,240,000.00元 | 畜禽肉配送服务(总价):324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采购包1(畜禽肉配送服务):
服务类(福州李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畜禽肉配送服务 | 畜禽肉配送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 批 |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 3,24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肖宇昕 、 苏荣辉 |
| 评审专家: | 赖丽姗 、 吴建国 、 黄子玲 、 黄晶晶 、 王克萱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为福建省永安监狱与所属企业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采购【A.采购包1实际金额1020万元,其中福建省永安监狱财政资金720万元、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300万元),采购包1的中标金额为实际预算金额,合同金额在不超过实际预算金额1020万元(即福建省永安监狱财政资金720万元、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300万元)的范围内据实结算,评标时投标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采购包1代理服务费以1020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B.采购包2实际金额680万元,其中福建省永安监狱财政资金480万元、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200万元),采购包2的中标金额为实际预算金额,合同金额在不超过实际预算金额680万元(即福建省永安监狱财政资金480万元、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200万元)的范围内据实结算,评标时投标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采购包2代理服务费以680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
②收费费率标准:中标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按照1%收取;50万元-100万元的按照0.9%收取;100万元-500万元的按照0.5%收取;500-1000万元的按照0.2%收取;1000万元-2000万元的按0.1%收取。
③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银行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④缴纳代理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亭街支行;账号:64392226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畜禽肉配送服务:3.9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资格性审查: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评审情况如下:
2.1福建省中闽好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的“
(四)车辆管理产品配送要求中第1点的要求提供专项承诺函、司机身份证复印件和车辆照片(能明显看到车辆牌照以及车身内部的冷藏设备)以及
(七)其他要求中第2点的要求提供在相关政府的追溯管理平台的登录页面的截图”,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该情况属于符合性审查“情形3”的规定,故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2永安市顺辉牲畜有限公司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车辆照片(能明显看到车辆牌照以及车身内部的冷藏设备),经评标委员会最终认定,该情况属于符合性审查“情形3”的规定,故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3其余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在异常低价审查环节系统显示福州海澜贸易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的,即畜禽肉配送服务响应报价<最高限价×45%(¥3240000.00)。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要求其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并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异常低价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异常低价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
4.结果公告“
四、主要标的信息”中部分内容与以下信息不一致的按以下信息为准:
4.1服务范围:畜禽肉配送服务。
4.2服务要求:中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各级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卫生、防疫要求。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4.3服务时间:2年,履约期限自上一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之日起算。
4.4服务标准:货物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5.本项目采购包1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预算金额(采购包1为福建省永安监狱与所属企业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采购,采购包1实际金额1020万元,其中福建省永安监狱财政资金720万元、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300万元,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需求内容及服务要求与本次采购一致;采购结果出来后,福建省永安监狱、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人根据中标下浮率分别签订合同、分别据实结算)。
6.中标人:福州李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标下浮率:55%。按中标报价折算的下浮率进行结算,即:结算价=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祥通路158号附属生产车间整座东侧。
7.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采购包1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信息名称:福建省永安监狱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大洲后26号
联系方式:0598-381979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
联系方式:0591-28661017/22298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林艳梅、郑应辉、吕钟华、李智红
电话:0591-28661017/22298911
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5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