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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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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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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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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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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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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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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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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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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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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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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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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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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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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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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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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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方案设计文件: 31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 分 项目管理机构: 2 分 工程业绩: 3 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 5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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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九个数值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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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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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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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1.1方案设计文件(31分)
| 1.设计说明书(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发包人要求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发包人要求的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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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平面设计(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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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功能设计(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发包人要求的要求。 2.功能系统设计符合发包人要求的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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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造型(2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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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构方案设计(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发包人要求的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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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备方案(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发包人要求的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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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1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噪音控制及环保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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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发包人要求的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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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方案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方案设计文件为暗标。方案设计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3.方案设计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件或彩色标识图形、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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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5分)
|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九个数值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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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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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10页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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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20页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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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20页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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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30页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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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20页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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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答辩程序及方法: 1、时间: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招标人提前 30 分钟告知各投标人到场时间,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注:各投标人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现场答辩,否则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进行答辩。 2、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各投标人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书面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方式为现场书面答辩(答辩采用暗标评审、闭卷方式,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评委对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况逐一进行独立评分。(0-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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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各评分点规定的页数,每超1页扣0.01分,最高扣2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打分确需低于70%应附书面说明。 3.本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件或彩色标识图形、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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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矿业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0.5分。 3.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的得0.5分。 注:1)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必须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三个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2)以上证明材料,应是有效的,需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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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5)
| 工程业绩(3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满足以下 (1)或 (2)或 (3)要求,取其中一个业绩参与打分。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金额在48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金额在48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投资额在48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设计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设计业绩得0.8分,施工业绩得0.7分,投标人提供多个业绩时,以得分最高的业绩计取业绩分,本项最多得1分。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3.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4.资格审查业绩与打分业绩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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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满足以下 (1)或 (2)或 (3)要求,取其中一个业绩参与打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金额4800万元及以上的输送栈桥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中包含输送栈桥即可)。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金额4800万元及以上的输送栈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中包含输送栈桥即可)。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投资额在4800万元及以上的输送栈桥设计项目(合同中包含输送栈桥即可)。 注: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设计业绩得0.8分,施工业绩得0.7分,投标人提供多个业绩时,最多计取2个业绩,以得分最高的业绩计取业绩分,本项最多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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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盖章;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造价金额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 (3)如为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以设计合同中的描述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合同金额、时间等招标文件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5)工业建筑是指:供人民从事各类生产活动和储存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如:工业厂房等。 2、投标人类似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可兼得;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打分。 3、以上证明材料,需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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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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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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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 19分(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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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 9名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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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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