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悟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运动场改扩建项目(EPC)(HBDW-202605SZ-015002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 ||||||||||||||||||||||||||||||||||||||||
| 招标编号:HBDW-202605SZ-015002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大悟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运动场改扩建项目(EPC)已由大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悟发改社会[2023]3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悟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大悟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润合工程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大悟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大悟县楚才高中) | ||||||||||||||||||||||||||||||||||||||||
| 建设项目规模:新校区综合运动场建设,包括7个篮球场、2个网球场、2个羽毛球场、2个排球场、1个单双杠活动区、1个健身器材活动区;老校区田径运动场建设,本场地按照200米综合田径场设计、直道设置100米跑道、运动场内设有4个篮球场 | ||||||||||||||||||||||||||||||||||||||||
| 合同估算价:562.12万元 | ||||||||||||||||||||||||||||||||||||||||
| 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 | ||||||||||||||||||||||||||||||||||||||||
|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 :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2)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 (3)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的规定;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3)釆用联合体投标的要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只能由两家成员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一旦组建,并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得更改。 (3)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的规定;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3)釆用联合体投标的要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只能由两家成员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一旦组建,并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得更改。 (3)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3.4其他要求:/ | ||||||||||||||||||||||||||||||||||||||||
| 4.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
|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5月26日至2026年05月28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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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