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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雄关小白山3号线2号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项目已由大兴安岭呼中区人民政府以《关于批准以招标方式出让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雄关小白山3号线2号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的批复》呼政函【2026】30号文件批准,呼中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出让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雄关小白山3号线2号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雄关小白山3号线2号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项目
2.2 项目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
申请开采区域拐点坐标表
点号
| 直角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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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Y
|
1
| 5735460
| 41552533
|
2
| 5735342
| 41552408
|
3
| 5735417
| 41552260
|
4
| 5735539
| 41552389
|
面积:0.0273km2,开采标高:810.00-883.00m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 国家高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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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项目概况: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开采开采标高810m-883m,推断资源量51.16万立方米,可采储量49.63万立方米。拟建生产规模为17万立方米/年,须按照开采方案进行开采。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雄关小白山3号线2号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2.6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80万元,出让底价为60.89万元。
2.7 出让年限:3年。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信用要求: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6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査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5月26日00时00分至2026年06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至2026年06月25日。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5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5日09时0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
6.3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任何时间,投标人均可对场地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同时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进行现场考察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或损害,和任何其他损害、费用、损失或债务责任。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风险提示
1、本次招标出让的采矿权,其地质报告、开采方案、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中标人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出让方不作任何承诺。中标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
2、中标人需自行办理矿山立项、用地、设计、安全、环保、林业、水土保持等其他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到矿区实地进行踏勘,充分了解出让采矿权矿区的现状和周边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的外部条件,踏勘费用自理。
9、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提交投标材料,即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认可。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投标人可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澄清、说明;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10、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投标人、中标人出现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投标人、中标人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中标的;
(3)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中标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4)中标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5)向主管部门或者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中标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11其他内容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4日9时00分,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s://www.mnr.gov.cn/)、呼中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zhong.gov.cn/)上。
13、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大兴安岭呼中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57-3432177
招 标 人:呼中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呼中镇中心大街58号
联 系 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457-3430723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
联 系 人:闫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451-82362805-8013、8033
日 期:2026年05月25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