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 第二医院病房改造与综合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医院基础建设)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 第二医院病房改造与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泊发改审批核〔2025〕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第二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泊头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泊头市第二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将医院病房空间进行内部优化改造,将医院病房二层及三层的27间病房改造为双人间21间、多人间3间、单人间3间,并为病房增加卫生间24间(改造的27间病房中其中3间因房间太小不具备增加卫生间条件)。对120平米的手术室提升改造;院内新建165平方米的服务用房,包括消防泵房与消防水池一座,利用现有锅炉房改造为空调机房。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根据实际条件为医院现有设施加装电梯、坡道、辅助扶手、低位服务等无障碍设施。改善现有供电、供水、暖通、消防等基础设施,确保完好有效,提升安全水平。改善提升污水、污物收集处理设施条件,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处置。
(2)工期要求:2027年7月31日前竣工 ;
(3)质量标准:合格。
(4)建设地点:泊头市交河镇;
(5)项目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施工,二标段:设备采购;一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招标范围:
(1)泊头市第二医院病房改造与综合能力提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345909.38元。
(2)其他: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双盲 ”+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远程异地评标。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2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
(2)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且不得为该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查询地址“信用河北(http: /xy.hebei.gov.cn/);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投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25 09:00至2026-05-30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1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7.1.1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收费标准计取。
7.1.2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
7.2平台使用情况 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7.2.1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
7.2.2评审形式: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
7.4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7.5招标文件包含以下资料:
(1)工程量清单明细 (详见第五章)
(2)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 n/hbggfwpt/)”向河北儒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志慧,
联系电话:0317-3558883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 0317-8197883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泊头市第二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儒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泊头市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泰大2号楼1807 |
| 邮编: | / | 邮编: | 061000 |
联系人: | 杨胜雅 | 项目负责人: | 刘志慧 |
| 电话: | 0317-805069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7-355888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rh3558883@163.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 |
| 账号: | / | 账号: | 1305016905000000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