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镇江经开区大山路2号厂房及相对应土地使用权 | 项目编号 | CQ(2026)第4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 5月2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 6月22日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转让 | | ||
| 标的 概况 | 大山路2号厂房及相对应土地使用权 | ||
| 存放地 | 镇江经开区大山路2号 | ||
| 标的现状 | 镇江经开区大山路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16)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33911号,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规划用途为工业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61年10月29日止,标的为独栋厂房。该标的简装,目前租赁给利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租期为:2026.2.7-2027.2.6),租约到期如不续租,出让方负责清场;水电费由租户直接向相关部门缴纳、无物业费;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万元) | 标的: 4200.89万元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2月20日 | ||
| 评估机构 | 润华房地产资产评估(镇江)有限公司 | ||
| 转让底价 (万元) | 标的: 4200.89万元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江苏圌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3211916638393841 注册地: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 法定代表人:陈磊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关于大山路2号厂房及相对应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请示》苏瑞投发【2026】20号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关于同意大山路2号厂房及对应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的批复》(镇经开国资办【2026】12号) 镇江市国有及城镇集体产权进场交易备案通知书 编号:镇经开国资转备1号 | ||
| 特别 告知 | 待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额房款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房产变更手续。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并将报名书面材料递交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余款,转让方与受让方同时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成交价款与交易服务费交清,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房屋移交及房产变更手续。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自受让方缴清交易服务费及全部交易款项后,转让方将房屋移交受让方。受让方应当协助转让方办理本房屋的交接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本房屋的交付。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确认书》等要求,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查看标的,联系方式:13952853664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年5月25日 上午9:00 至 2026年 6月22日下午15:30止 |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zhenjiang.gov.cn/)查看相关信息,并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 1、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扫描件上传至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中)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股东名册(章程或工商部门证明); 3.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对受让方资格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作出承诺)(公告附件); 5. 承诺函(公告附件) 6.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对受让方资格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作出承诺)(公告附件); 3. 承诺函(公告附件) 4.其他材料。 三、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四、备查文件 (一)大山路2号厂房标的简介 (二)江苏圌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三)法人身份证 (四)进场交易委托书 (五)被委托人身份证 (六)不动产权证:苏(2016)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33911号 (七)镇江市国有及城镇集体产权进场交易备案通知书 (八)进场交易通知书 (九)《关于同意大山路2号厂房及对应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的批复》(镇经开国资办【2026】12号) (十) 转让合同样本 (十一)进场交易登记表 (十二)受让方资格条件备案表 (十三)镇江经开区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通知书 (十四)润华评报字(2026)第007号 (十五)原租赁合同 五、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由本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本中心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3、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将840.18万元竞买保证金一次性缴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指定账户(应在报名截止前到账,否则无效),以确认其参与竞买。意向竞买人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竞买未成交,所缴纳的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如竞买成功后我“中心”将保证金转为项目价款,如违约则转为项目违约金,如买受人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转让方违约则须另行承担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有底价增加 | 增价幅度 (万元) | 0.5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年6月23日 上午10: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 服务费 |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 ||||
| 附件下载 | 《承诺函格式文本》、《对受让方资格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的承诺格式文本》、《收费标准》 |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转让方:侯珺15358602502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徐女士:0511-88058967 |
| 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工作日内 (上午9:00-12:00,下午1:30-17:30) | |
| 单位地址 | 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16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