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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二局麻峪永定河项目道牙石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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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集采办公室就麻峪永定河项目道牙石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西部,永定河主河道与阜石路相交处,东至永定河现状左堤,西至阜石路西延桥上游水闸南路与麻峪北街交汇处,南至高井沟汇河口右侧堤岸,北至阜石路高架以北,是在永定河流域对河道及麻峪村环境进行整体提升的灾后恢复重建及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包括防浪墙加高段约0.6km、新建永定河左堤约1.0km、新建高井沟丰沙铁路桥下游至永定河新建左堤约0.3km、滞洪湿地约10公顷,搬迁约10.7万平方米等。
本标段北起永定河阜石路西延桥600m处,南至永定河与高井沟汇入口。实施内容包括滩地生态绿化工程,电气工程及给水工程等。其中滩地生态修复面积约10公顷,景观绿化修复面积约16公顷;景观工程包括堤顶及滩地巡护路、滩地联通路、栈桥及栈道等不同类别道路,避险平台、物资堆放场地及标识系统等基础服务设施等;电气工程主要为园区照明,包括巡河路堤顶路照明、公园园路照明、停车场及景观节点照明等;给水工程主要为敷设自来水管道以及相应给水构筑物等。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4-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封面、明细页、签订页三页合一即可)至少5份,作为报价文件支撑附件,未提供业绩视为无效报名。
2.6为保障供货时效性,供货厂家要求在华北地区。
2.7要求供应商签订合同之前缴纳履约保障金50000.00元,按照交货日期时间节点及时响应供货,如果出现质量或供货不及时的问题,项目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终止合同。能保证正常履约的情况下,履约保障金进场物资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供应商。
2.5其它要求: 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后附图集)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交货地址
交货日期
1
道牙石
100*200**495m m, C30

18591.00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指定现场施工地点
2026.5.25
3.2技术规格书:
1、执行标准:GB/T 28635-2012 《混凝土路面砖及路缘石》
CJJ 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JC 899-2002 《混凝土路缘石》
GB/T 18601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2、强度等级: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 C30(即抗压强度≥30MPa) 。
3、外观质量: 表面应平整、棱角清晰,不得有蜂窝、露石、脱皮、裂缝或粘皮现象。
4、其它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在物资进场时,提供进场物资产品质量证明书或质量检验报告单,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检验试验资料。
(三)合同交货计划:跟随项目施工进度排布。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混凝土搅拌站罐车运输。
(五)验收要求:物资部联合现场技术人员按照技术要求验收管理人员对到场混凝土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及到场资料等进行核对。到场数量验收通过抽检确定买方到场数量;质量方面由现场技术人员与卖方质检员共同检测;到场资料由试验人员检查 。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单价。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100  %)
□铁建银信(   %),兑付期限为:    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其他          (   %)
票据贴息费用由     承担。
(2)付款周期:双方按月办理对帐签认,在收到卖方提供的发票后扣除该批物资价格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2个月),该批物资价值的剩余货款,180日内支付该周期结算货款的90%。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质保金。。
(3)逾期付款约定:如发生逾期付款,逾期支付利息=未付款货款金额×逾期资金占用费率。逾期资金占用费率以同期一年期LPR为基准,具体执行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高井沟综合管线改移(市政)施工项目经理部。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3日8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物资集采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京深路天瑞嘉园70号楼102
联 系 人:薛志明
联系电话:18744609620
电子邮件:405607634@qq.com
2.采购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双峪路二十二局麻峪项目部
联 系 人:王世文
联系电话:17709840230
电子邮件:1337664645@qq.com           
 
   2026年5月14日
第一章 供应商报价
报 价 表
致:(采购人)
我公司已经仔细阅读了中铁二十二局麻峪永定河项目道牙石询价采购文件(采购编号:YC-CGJH-2605-5194),并接受贵单位在询价采购中的要求。现按照询价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回复,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该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现将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出厂价(元)
含税运杂费(元)
含税到站单价(元)
税率
含税到站合价(元)
运距
1
2
3
4=2+3
5
6=1×4













































合价(元)









备注:以上报价为到采购人工地的交货价,包括物资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我方同意此报价函在30天内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郑重保证,此报价函中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投标作废。
附件:
1.授权委托书;2.企业资质文件
                                    报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询价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2:资质文件复印件
供应商应附本单位资格、物资的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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