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过渡拆迁安置房涉诉案件委托诉讼服务 | |
| 采购部门 | 深圳市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 | |
| 预算金额(元) | 90000元 | |
| 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 本项目为过渡拆迁安置房涉诉案件委托诉讼服务(一审)自行采购,主要为过渡拆迁安置房租赁引发的涉诉案件(民事诉讼)。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过渡拆迁安置房源管理,依法化解使用、清退中的矛盾纠纷,维护我区拆迁安置工作秩序,因后续腾退工作涉及法律关系复杂,拟委托诉讼服务。 一、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相关从业资质;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等情况。 二、服务要求: (一)提供全程法律指导:对腾退清退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全程指导,确保我局规范开展民事诉讼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证据收集与固定、法律文书制作等关键环节,确保程序合法合规、证据确凿充分; (二)案件诉讼代理服务:代理本次9宗重点典型案件的民事诉讼工作,包括代为提交和接收法律文书、调查取证、出庭应诉、参与调解或谈判等全部诉讼活动; (三)策略支持与风险防控:结合案件进展,制定诉讼策略,评估法律风险,依法维护政府合法权益,配合开展与案件相关的信访调解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法律与社会风险; (四)工作反馈与文书归档:定期反馈案件进展,案件办结后提交完整的法律文书,确保全过程留痕、可追溯。 (五)除上述服务要求外,供应商应具有对本项目资料数据进行保密的义务。 | |
| 具体技术要求 | 1.深入研究案件并起草本案的答辩材料,提出证据材料清单初稿交我局审核确认; 2.汇报本案的代理思路,参与我局组织的诉讼案庭前讨论、演练会议; 3.根据讨论、演练会议的结果,调整应诉策略,最终形成答辩材料; 4.联系法院,提交答辩材料,并与法院保持沟通,做好案件开庭前的准备; 5.按照法院要求参加庭审,并根据庭审情况适时调整应诉策略及辩论内容; 6.做好案件跟踪,配合我局接收判决并提醒我局相应的诉讼期限; 7.完成案件结案工作。 | |
| 商务需求 | 服务期:至案件一审结案为止。 服务地点:深圳市光明区。 验收要求:验收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付款方式:一是分期付款;二是乙方提供请款材料,经甲方审核确认无误后,凭出具的正规税务发票公对公转账;三是具体支付按照区财政预算安排为准,并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
|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755-231722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