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定远县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X083路上路蒋集街道至G3京台高速公路蒋集互通出入口、炉桥镇棉种厂路) | ||
| 项目编号 | czdygc202604-013 | ||
| 招标人 | 名称 | 定远县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 |
| 地址 | 定远县定城镇东园康城小区北侧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庭保1396596810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悦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A座)1201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俊杰18855042353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5 月22日08时3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东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人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投标价(元) | 3626609.99元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王成林 项目总工:刘娜 | |
| 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皖2342018201896915 项目总工:0179328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20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8日 |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80%,以最高限价计算 |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32465元,专家评审费:5940元;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定远县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定远县定城镇东园康城小区北侧; 联系人:王庭保; 联系电话:1396596810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 联系人:忽永亮, 联系电话:0550-4288633。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