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拟对民治街道城市管家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民治街道城市管家项目 合同金额(元):152000967.18 中标供应商: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五条第5.1款及该款项下中涉及的经费(其余内容不变)变更为: 项目总承包经费调整为151,184,561.96元/年(大写:壹亿伍仟壹佰壹拾捌万肆仟伍佰陆拾壹元玖角陆分),其中: (1)清扫保洁经费为70,638,231.04元/年(大写:柒仟零陆拾叁万捌仟贰佰叁拾壹元零肆分); (2)垃圾清运经费为51,224,691.3元/年(大写:伍仟壹佰贰拾贰万肆仟陆佰玖拾壹元叁角整),垃圾量为618吨/日; (3)市政公厕管养经费为4,625,575.39元/年(大写:肆佰陆拾贰万伍仟伍佰柒拾伍元叁角玖分); (4)绿化管养经费为9,454,955.17元/年(大写:玖佰肆拾伍万肆仟玖佰伍拾伍元壹角柒分); (5)节日国旗灯笼等装饰物悬挂管养经费为593,911.96元/年(大写:伍拾玖万叁仟玖佰壹拾壹元玖角陆分); (6)非市政道路路灯管养经费为996,462.65元/年(大写:玖拾玖万陆仟肆佰陆拾贰元陆角伍分); (7)市容巡查经费为10,992,218.88元/年(大写:壹仟零玖拾玖万贰仟贰佰壹拾捌元捌角捌分); (8)四害消杀经费为2,658,515.57元/年(大写:贰佰陆拾伍万捌仟伍佰壹拾伍元伍角柒分)。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甲乙双方于2025年7月1日签订了《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城市管家项目服务合同》(项目编号:LHACG2025000053),以下称原合同),原合同已在履行中。为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作为附件与原合同一并遵守执行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5月25日至2026年06月0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地址:民治街道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叉口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24楼 联系电话:0755-23338540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