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名称:
赣州市南康区工投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南康区坪塘单元建设项目10kV坪塘北Ⅰ线线路迁移补偿项目预算审核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否
项目编号:
36070375114315X2605211480
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时限:
30个工作日。
选取中介日期:
2026-05-25 10:30:00
项目规模:
投资额(¥450,000元)
服务金额:
5%下浮率至10%下浮率
金额说明:
(一)按照《赣州市南康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预、结算委托审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康财【2023】19号文件计取以及相关文件要求计取:以送审的预、结算价(预算价不含其他项目费用)为计算基数。具体采用累进制计算基准收费,由基本费用和审核增(减)费用两方面组成,
(1)基本费用:200万元(含)以下费率为2‰、200-500万元(含)费率为1.5‰、500-1000万元(含)费率为1.2‰、1000-3000万元(含)费率为1‰、3000-5000万元(含)费率为费率为0.6‰、5000-10000万元(含)费率为0.4‰、10000-20000万元(含)费率为0.3‰、20000万元以上费率为0.2‰,不计钢筋抽筋费用;
(2)核增金额费用标准按基本费用标准计取;
(3)核减金额费率按1%计算;
(4)不足1800元项目按1800元包干。
(5)定案误差率由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审定金额和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金额之差的绝对值与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金额的比值计算得出,即:定案误差率=(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审定金额-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金额)1/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金额。 定案误差率在1%-3%(含)的,基本费用及审增(减)费用按付费标准的95%支付;定案误差率在3%-5%(含)的,基本费用及审增(减)费用按付费标准的90%支付;定案误差率在5%-10%(含)的,基本费用及审增(减)费用按付费标准的80%支付;定案误差率在10%-20%(含)的,基本费用及审增(减)费用按付费标准的50%支付;定案误差率在20%以上的,基本费用及审增(减)费用不予支付。
洽谈时间:
3 (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
15 (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
5 (个工作日)
选取中介方式:
邀请直选+竞价
邀请的中介:
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中选企业名称:
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选企业联系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69号盛辉物流集团总部大楼05层10-13单元
中选的下浮率
5%下浮率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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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赣州市南康区工投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
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