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13]FJGZ[TP]2026001
二、项目名称:凤翔街道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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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翔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厦门市翔安区鸿翔西路1888号创新孵化中心2号楼19层 | 1,354,776.00元 | 凤翔街道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总价):13547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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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采购包1(凤翔街道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厦门翔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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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凤翔街道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 凤翔街道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 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三章的服务范围执行 | 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三章的服务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年 | 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三章的服务标准执行 | 1,354,776.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柯育贤 |
| 评审专家: | 庄秋惠 、 林秀凤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单个包的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 2、经评审专家认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5、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 6、供应商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
中标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收款人全称:福建公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帐号:4037700104002392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凤翔街道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1.605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信息名称: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宋洋一里28号
联系方式:0592-7882555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福建公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兑英路11号601室之五
联系方式:18120780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晓辉、陈丽娜
电话:18120780869
福建公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5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翔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