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海南省昌化江配置工程第三标段南木与
二三四支洞(新增)临时使用林地的公示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海南省昌化江配置工程第三标段南木与二三四支洞(新增)”临时使用林地手续,我局按相关规定对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就该项目使用林地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乐东县大安镇和万冲镇。
三、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位于海南省乐东县大安镇和万冲镇管辖区,占用规划林地面积1.8916公顷,其中Ⅱ级保护林地0.0712公顷,Ⅲ级保护林地1.5100公顷,Ⅳ保护林地0.3104公顷。本项目使用的林地权属为国有和集体,林木权属均为个人;具体使用林地的地点、范围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5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具体意见并附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联系地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江北新区发展大道东路1号,邮编:572500,
联系电话:0898-85597886。公示到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示。
附件:

附件1:《乐东黎族自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年-2035年)》及2022版公益林优化成果局部图

附件3:海南省昌化江配置工程第三标段南木与二三四支洞(新增)临时使用林地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附件2:海南省昌化江配置工程第三标段南木与二三四支洞(新增)临时使用林地现状图
乐东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