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次招标范围包括天津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及各分公司托管单位5个站点日常生产所需的骨料。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 1.本项目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招标人若认为招标结果与实际市场价格明显有异,招标人有权暂缓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纳税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并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可开具与本项目相关的增值税正规发票;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指2023年05月至今)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近12个月内(指2025年05月至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不能提供上述文件的投标人的报名申请将被驳回;不同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相关方单位人员保险管理要求。 4.投标人需确认本企业已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注册并通过审核,拥有唯一用户名和密码。投标人使用手机号和密码登录电子商务平台,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密码修改、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尤其应确保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关键信息为企业最新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将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加盖公章,以PDF的形式上传。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上传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文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质审核方式 :采取资格后审。 8.招标人将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前往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 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项目公告页面进行报名。 10.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5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已提交招标编号为:18000168-ZB-2026-0055、18000168-ZB-2026-0068的天津混凝土骨料供应商遴选入围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保证金,但仍需提交保证金付款凭证/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待投标保证金审核通过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并上传PDF版本的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 11.。 12.开户行及账号:交通银行北京阜外支行,01-10-A1820-1 收款人:天津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 (注: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账户须为公司账户,且户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备注“投标保证金”;请将银行回执扫描件上传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 ) 13. 招标人:天津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4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