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新增内燃叉车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昌南辆采﹝2026﹞027号)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现就内燃叉车新增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供货期限
| 供货地点
| 备注
|
1
| 内燃叉车新增
|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南昌南车辆段鹰潭检修车间
|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不得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3.2履约信用:投标人自2021年起无不良产品记录、无安全事故记录、无不良售后记录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2026年5月23日09:00至2023年5月27日09:00。
4.3 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将密封的报价函及相关资料在公告结束前递交到项目联系人处,否则为无效报价。
4.4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附件1)、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与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2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3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对报价人不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5.4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5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6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县向塘镇向铁北大道15号
项目联系人:林睿智
电话:0791-87052874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媒介上发布。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招标办
202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