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二公司内丘一体化建设项目路面材料询价采购公告补遗公告
补遗采购编号:CRCC-ZT17-2GS-NQYTHJSXM-2026-003
各供应商,中铁十七局二公司内丘一体化建设项目路面材料询价采购公告因发布错误,现将补遗公告发布如下,所有询价文件以此公告为准。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就十七局二公司内丘一体化建设项目路面材料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26693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6836平方米,广场面积4144平方米,停车场占地面积5454平方米,道路硬化及其他设施占地面积10259平方米。建设二级汽车客运站1座,设计日发送量为4000人次。总建筑面积9822平方米,其中客运站及站务配套用房建筑面积 8822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100平方米,加油加气站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设置公交停车位50个、出租车停车位30个、社会车辆停车位140个(其中50个停车位为充电车位,需配备50个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100个。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200元。不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得报价,各报价人缴纳投标保证金请
备注:内丘一体化建设项目-路面材料询价投标保证金。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 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1
| 水泥稳定碎石
| 水泥参量5%
| 吨
| 14670
| 内丘县一体化建设项目
| 河北省内丘县
| 2026.6.20
|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水泥稳定碎石的试验标准《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2009);
①原材料要求
水泥:通常采用32.5或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应选用初凝时间4h以上的水泥,不应使用快硬、早强水泥。,水泥剂量为集料质量的4%、4.5%、5%。
碎石:碎石应质地坚硬、压碎值低(如小于15%),粒径范围一般为5mm~40mm。碎石分为粗碎石、细碎石和石屑,比例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
水:使用清洁的饮用水。
②配合比设计
水泥掺量:水泥剂量为4%、4.5%、5%,即水泥质量占总集料质量的4%、4.5%、5%。
级配要求:碎石级配应满足设计要求,通常采用骨架密实型级配,公称最大粒径不超过31.5mm。
砂率:砂率(细集料比例)一般为28%。
水泥稳定类材料配合比设计时,试件应在20℃条件下湿养6天、浸水1天后,进行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以确定适宜的水泥剂量。其中,机动车道5%〔参考剂量,下同〕水泥稳定碎石层7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上基层要求达到3.5~4MPa,压实度>98%;4.5%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要求达到3~3.5MPa,压实度>98%;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7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上基层要求达到2.5~3MPa,压实度>97%,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指站台及铺装)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7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上基层要求达到3~3.5MPa,压实度>97%,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7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上基层要求达到2.5~3MPa,压实度>96%;水泥用量及碎石级配按照设计强度以实验确定。
③性能指标
含水率:施工时的含水率一般控制在3.5%-4%。
(二)干容重:最大干容重应大于2.45 g/cm3。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等必要文件。
(三)合同交货计划
根据项目进货通知单分批进场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卖方应按买方约定组织供应,物资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送达交货地点,卖方应在物资装车/前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号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
(五)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
单对到货数量、外观、型号规格、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数量验收:按吨/方计数验收。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本次采用固定价结算,实际结算到站单价=投标单价(投标含税到站单价),到站单价为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落地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损耗、检验试验费、包装费、运杂费、装车费、现场复配点建设费、材料超耗费用、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保险费、资金占用费用和利润、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供应期内单价不再调整。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100 %)
□铁建银信( %),兑付期限为: 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其他 ( %)
票据贴息费用由 承担。
(2)付款周期:每月16日-次月15日为1个供应周期,扣除每批货物3%的质量保证
金后,甲方在6个月内支付该批次物资60%的货款,9个月内付至97%,剩余3%的质量保证金在产品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由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期1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延期付款宽限期7个工作日。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河北省内丘县内丘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工地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 无 。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报价解密时间:自报价结束时间算起的2小时内进行报价文件的解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16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咸宁中路55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419169383
2.采购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内丘县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3519493592
电子邮件:1239915203@qq.com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