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受沈阳市排水公司委托,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胜利大街管道修复工程材料采购-钢筋混凝土管项目项目进行竞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2026)4085
2.项目名称:胜利大街管道修复工程材料采购-钢筋混凝土管项目
3.采购人:沈阳市排水公司
4.标段(标包)划分:1个,拟定采购1家供应商。
5.采购组织方: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6.付款方式:
(1)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到货金额的40%;
(2)现场安装完成后,支付至累计实际到货金额的70%;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累计实际到货金额的95%;
(4)质保期满后支付至到货金额的100%;
(6)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起算;
(7)合同价款以支票、电汇或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采用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甲方提交银行系统之日视为付款日。
7.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竞价)
8.竞价平台: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
9.服务期限:根据各工程的实际要求,中标人需在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5天内送到采购人指定位置,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0.预算金额(控制价上限):119117.25元(含税)。供应商进行总价及单价报价,报价超过总价限价及单价限价(如有)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注:综合单价费用包含税费、运费、装卸费、检测费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采购人将不定期派人到生产厂家监造,监造人员的费用由厂家承担,报价须包含此项费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2.结算方式:
乙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按付款方式付款。合同单价中包含所有税务机关缴纳的相关税费。
13.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保函)。
(2)履约保证金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14.质保期:2年。
15.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
16.合同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二、项目需求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全文及附件内容,附件内容包括:
1.《附件一:违约责任》;
2.《附件二:技术质量要求》;
3.《附件三:采购清单》。
(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4.供应商具有生产、供货和服务能力并且具有生产资质的生产制造企业。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5.企业信誉,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近三年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行为,企业自行下载并打印信用报告。
6.供应商需提供的承诺函,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竞标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格式自拟,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四、获取采购文件:
2026年5月25日9:00至2026年5月27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www.ln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供应商请通过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未下载及购买采购文件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无效。
五、响应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金额:1,200元
2.响应保证金到账时间:2026年5月29日9:00
3.响应保证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按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响应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招标。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9:00
2.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
意向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按要求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彩色扫描成册,以加密(压缩包加密文件)形式上传至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
投标阶段-资格审查(响应文件:具体格式详见第四章),上传至其他位置无效,文件名称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方联系供应商代表确认响应文件解密密码。超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未上传成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完成上传的,供应商应对其负责。)视为放弃响应。未加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七、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供应商
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以短信、电话形式通知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行网络竞价。
八、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发布媒体
,其他网站媒介转载无效。
十、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排水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13840562575
2.采购组织方信息
名称: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024-81663026
邮箱地址:
csp@sprtc.com技术支持电话:报名等系统问题可咨询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