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1140KW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告悦达投资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5-24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1140KW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1140KW分布式光伏项目
招标编号:YDJT2026050050
采购人名称:江苏悦达万帮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一、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建设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永圣路9号。
1.1.2建设规模: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1140KW分布式光伏项目包括(包含但不限于)1140K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该项目要求380V低压接入企业配电房接线柜,本次总承包工程为厂房屋顶、车棚及走廊的1140KW光伏系统,包括系统设备、材料采购与供货,建设施工,本工程包括组件水冲洗系统安装、防护围栏安装,消防系统(包括“安全三同时”)、红外采集装置、厂区内功率因数保证、工程废弃物处理、屋顶防水等,设备安装,调试,电网验收,办理相关接入、调通、准入、并网全部涉网手续,悦达绿色数智能源管理中心平台接入,协调用户及政府相关单位,恢复施工场地、屋顶设施防水修复(因本工程施工导致)、电网及用户侧变电站改造施工(如有)和质保期内服务等施工总承包。
1.1.3合同估算价:约2855164.71元。
1.1.4工期要求:暂定180日历天,节点工期要求:2026年8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
1.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且一次性达标并网成功。
1.2招标范围:
(1)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1140KW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及材料供货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组件、组件导水夹、逆变器、电缆、红外抄表、登顶梯、挡水板、护栏、通讯管理系统、并网接入装置、全覆盖式视频监控系统和电网侧改造设备及用户侧改造设备(如有)、悦达绿色数智能源管理中心平台接入设备的全部采购工作。
调试及验收应包含但不限于:并网验收。国家、行业及电力主管部门发布的规程、规范要求的所有检验试验、第三方电站检测报告(如有)、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电能质量检测试验(包括并网后项目厂区高低压侧无功补偿设备正常运行且功率因数达标)及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检测及试验项目管理、系统运行培训、屋顶漏雨维修、屋顶采光带加装钢制防护网、工程保修等。
本工程为施工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说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售后服务以及系统试运行及性能试验,240小时试运行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建设期工程保险;培训;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以及合同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作。并配合业主方争创优质工程。
(2)设备(材料)采购内容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与材料采购。设备、材料的规格数量等详见技术规格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工程及设计要求。
(3)施工内容为所有设备与材料的安装、调试、并网以及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包括采购、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项目验收及系统运行调试、培训、正式发电准备、工程保修等。
(4)本工程分界点为用户配电装置和新建光伏电站的接入连接点:光伏系统至光伏电站并网接入点及接入系统成套设备属投标人工程范围。
(5)本工程分界点为光伏电站和用户产权分界点,并非工程量分界点,本工程还包含用户侧及系统侧改造工程(如有)。
(6)项目发电量信息、变流器信息、环境信息、监控系统、通讯系统、遥信、遥控、遥调全部信息等须接入招标人指定的监控平台(如有)。
(7)全部竣工验收、并网及其它等资料的移交。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3.1.1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注:上述资质要求中的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是指根据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证领取和延期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换证以后的资质要求。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证领取和延期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原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在过渡期内的,仍可维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工程0.5MW及以上规模的新能源电站(不包含充电站)工程施工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为承担项目施工部分业绩的单位。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投标人提供业绩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的媒介
时间为准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