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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第4标段(施工)(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福建
发布时间:2026-05-2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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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第4标段(施工)(评定分离)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榕发改审批〔2025〕103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结合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概算总投资 27360.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912.0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市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第4标段(施工)(评定分离)。福州市中心城区约3.5万户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改造内容含地面管网、立管及成套加压与调蓄设施、水箱及配套设施),其中地面管网铺设涉及DN200供水管道接驳。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125326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以经招标人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为准;其中,各小区的具体施工进场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市政工程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市政公用工程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③本招标项目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④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25 09:00:00 至 2026-06-23 09:1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6-23 09: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s://www.fzztb.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33793,
传真:/
联系人: 兰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东区1#楼2层,邮编:35001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621399,
传真:0591-87620550
联系人: 林道隽(项目负责人)、韩垚、刘琳君、原丰、叶邵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三层327
联系电话:0591-878221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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