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标方式 | 评审价格 | 评审总得分 |
| 1 | 玉溪市匠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玉溪科教创新城医养中心实训楼320 | 总报价(元/年):488063.16(元) | 综合评分法 | 488063.16(元) | 92.04 |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与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与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 公共区域部分办公室、功能室、 会议室、大小法庭、 楼梯走道、阳台、 屋顶、门窗、文化墙、卫生间、地下停车场、其他设施设备等日常保洁消毒工作,垃圾废物分类、清理,室外绿化和室内盆花管护工作,会前会场布置、会议供水服务、会后保洁消毒消杀工作:水电路日常巡查排查、维修工作,消防、发电等设施设备、房屋维护修缮工作:后勤(食堂管理):办公物资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及完成采购方要求的其他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等。 | 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内容,满足采购人需求。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合同签订时间2026年6月1日并同时进场服务) 注:合同履约期间,采购人将对成交人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若服务不达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严格按照《安保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GA/T 594-2006)、《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0版)、《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云南省省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后勤(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提供的食材应符合相关要求。保证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物业管理及后勤管理(食堂管理),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考核。 |
|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下载:成交公告.pdf 附件下载:YXJCCS2026001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2026年物业管理与后勤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更正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