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52026000061
二、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内江科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内江市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晨路888号1幢2楼W0002号 | 972,600.00元 | 95.2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内江科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响应报价
| C07020101 | C07020101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 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 简阳市中医医院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421号院区;简阳市中医医院简城南街25号院区。 | 按采购文件执行 | 自合同约定之日起 1095日 | 按采购文件执行 | 0' th:text='$detail['priceSummaryList'][0]['showValue']'>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君、邬捷萍、黄仕华、胡永红、伍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后进行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
(2)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
(3)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45%。
(2)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四川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部经济港支行
银行账号:4402234309100078339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计划备案号:51018526210200003989[2026]00070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157.5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149.625万元
三、采购品目:C07020101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四、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五、付款方式和条件:
1、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3%-考核扣款金额。
2、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3%-考核扣款金额。
3、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3%-考核扣款金额。
4、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3%-考核扣款金额。
5、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3%-考核扣款金额。
6、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3%-考核扣款金额。
7、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3%-考核扣款金额。
8、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3%-考核扣款金额。
9、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3%-考核扣款金额。
10、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3%-考核扣款金额。
11、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5%-考核扣款金额。
12、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5%-考核扣款金额。
六、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1095日。
八、本项目中标日期:2026年05月18日。
九、获取投标文件供应商家数:50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家数:18家。
十、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电话:028-272243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中医医院
地址:四川省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421号
联系方式:028-27321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中段1118号中物国际3号楼701号
联系方式:028-84684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28-84684616
四川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8日
相关附件:
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N510185202600006120260407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内江科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