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人员配置” | “人员配置”中“人社部颁发” | 修改为:“具有人社部门或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 |
| 2 |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团队人员配置” | “团队人员配置”中'1、每有1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2、每有1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3、每有1人具有专业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石材护理工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 | 修改为:“团队人员配置具备中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保洁服务相关的职ye技能等级证书,每提供一项符合要求的有效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
| 3 |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信息化系统” | 整体 | 修改为:“投标供应商具有完善的物业管理信息化系统(须提供购买发票并提供系统正常运行的截图和信息化系统相关资料。)或投标供应商具有自主研发的物业管理信息化系统(须提供自主研发证明材料并提供系统正常运行的截图和信息化系统相关资料。),满足其中一项得8分,满分8分。” |
| 4 |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设备投入” | “设备投入”第1项“1.第 一、二标段投入以下机械设备:符合①-⑧项加3分,符合⑨项加2分:共计26分 ①洗地机 ②中型标准手推式单擦机(具备起蜡、清洗、抛光功能) ③吸尘吸水机(中型20-60L) ④吹风机(吹干地面) ⑤密闭垃圾收集车,数量达到10辆以上 ⑥登高设备:登高车 ⑦高压清洗机。 ⑧小型三轮清运车/电动保洁车 ⑨其他:清洁机器人” | 修改为:'1.第 一、二标段投入以下机械设备:符合①-② 项加4分,符合③-⑧项加3分,满分26分 ①洗地机 ②中型标准手推式单擦机(具备起蜡、清洗、抛光功能) ③吸尘吸水机(中型20-60L) ④吹风机(吹干地面) ⑤密闭垃圾收集车,数量达到10辆以上 ⑥登高设备:登高车 ⑦高压清洗机。 ⑧小型三轮清运车/电动保洁车” |
| 5 |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设备投入” | “设备投入”第2-(2)项“(2)保洁设备: 符合1项加1分,满分9分。 ①洗地机 ②中型标准手推式单擦机(具备起蜡、清洗、抛光功能) ③吸尘吸水机(中型20 - 60L) ④吹风机(吹干地面) ⑤密闭垃圾收集车,数量达到10辆以上 ⑥室内登高车 ⑦高压清洗机。 ⑧小型三轮清运车/电动保洁车 ⑨其他:清洁机器人” | 修改为:“(2)保洁设备:符合①-⑦项加1分,符合⑧ 项加2分:满分9分。 ①洗地机 ②中型标准手推式单擦机(具备起蜡、清洗、抛光功能) ③吸尘吸水机(中型20-60L) ④吹风机(吹干地面) ⑤密闭垃圾收集车,数量达到10辆以上 ⑥室内登高车 ⑦高压清洗机。 ⑧小型三轮清运车/电动保洁车” |
| 6 | 开标时间 | 5月25日 | 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