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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中心项目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5-2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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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中心项目 已由连发改社会发〔2025〕323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为连云港市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标段设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东侧,振华东路以北、科苑路东;
2.2、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约53.9亩(35919?) ,总建筑面积:约99000?(地上71331?,地下27669?)主要建设内容:卒中、胸痛、创伤急救中心楼(41252?),含急诊急救、重症监护(80床)、心血管病区(220床)、手术室(含杂交手术室)、DSA、CT/MRI复合手术室等; 口腔医院及科教楼(24549?),含口腔门诊、病房(100床)、科研教学设施;地上及地下连廊与现有院区衔接;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救护车洗消中心、停车设施、绿化景观等,在现有院区改造气体站、增设消防水箱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全过程配合服务,包含红线范围内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智能化、消防、电梯、装修装饰、景观绿化、室外工程、供水供电、BIM等所有专业设计及二次深化、专项设计,其他配合服务,所有设计成果需满足规划、住建、消防、交通等部门审批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图报审、技术指导、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交底、技术问题处理、设计变更、专项论证、专题报告、招标配合、过程验收、竣工验收及报批报建等全流程服务,承担法律法规及规范规定的设计单位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图纸报审时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6580000 元人民币,超过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或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合法有效的);
3.5、项目负责人具备:(合法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1月-2026年4月中任一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8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需提供原件(所有原件必须可追溯),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业绩资料等,以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全部从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无设计补偿费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8 日至2026年5月14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公告的媒介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10.1招标主体
项目使用单位: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工杨科长
联系电话:0518-85810989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
联系人:孙工
项目负责人:史海进
电话:0518-81887004
电子邮箱: 1156338041@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885488110         
10.3异议渠道 :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线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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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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