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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门诊楼药房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云南
发布时间:2026-05-2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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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门诊楼药房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门诊楼药房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E53MX0826001355。
2.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门诊楼药房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4.预算金额:245614.58元。
5.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1.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门诊楼药房改造工程,项目需将原区域内的门窗、实心砖墙、地板砖、吊顶、洗脸盆、蹲便器等相关内容进行拆除;装饰装修部分包括砌块墙、构造柱、过梁、墙(柱)面抹灰、扶手、砖砌台阶、金属(塑钢)门、钢制防火门、墙面防水、墙(柱)面装饰板、踢脚线、PVC地胶(2mm厚)、吊顶天棚等相关内容;安装部分包括消火栓钢管、照明开关、插座(信息、网络)、灯具、配线配管等相关内容。
2.针对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门诊楼药房改造工程涉及到的全部施工内容、竣工图制作、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事项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二、本次比选范围: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门诊楼药房改造工程的全部采购内容(除特别注明者外);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门诊楼1层。
四、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包,拟参与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必须针对整个标包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五、发包方式:总包,包工包料,禁止转包、禁止非法分包。
六、质量标准:符合采购需求中所载明的执行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七、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全部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八、采购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另附)。
九、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须同时满足: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且须注册在比选申请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承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内容对比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比选申请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比选(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05月25日至2026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
3.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搜索“保山市人民医院西院区门诊楼药房改造工程”院内比选公告,并于此公告的附件中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如果比选申请人阅读比选文件后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请于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1249706805@qq.com进行登记确认,登记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登记信息将不予接受(邮件主题请按如下固定格式及内容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全称”;邮件内容格式自拟,但需包含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信息)
4.售价:0.00元
四、比选申请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行政楼4楼410室
五、开启1.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行政楼4楼410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比选保证金及采购代理服务费
(1)比选保证金:允许比选申请人自主选择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以非现金形式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提交细则详见比选文件。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比选文件。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www.ynbsyy.com)”“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www.ynzbw.com)”上发布。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比选申请人需按规定提供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产品(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企业。执行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其他事项
(1)未按比选公告的规定获取比选文件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登记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2)院内比选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应终止院内比选采购活动,审核比选文件、比选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重新发布比选公告。发布二次(或多次)比选公告后,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只有一家时经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庄老师 0875-212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0875-2225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燚飞、符晓芳、田富伟、刘祖豪、雷时昆、张磊、杨磊、龙翔、鹿雯、雷海生
电   话:0875-222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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