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 项目概况 清丰县自然资源局清丰县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清采磋商-2026-15 | |||||||||||||||
| 2、项目名称:清丰县自然资源局清丰县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4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4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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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采购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对全县828平方公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5类自然资源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查清资产实物量,核算价值量,摸清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逐步理清使用权状况,建立完整的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形成资产“一张图”,为2026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工作提供基础支撑;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成果汇交完成。(服务期限:360日历天);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质量要求:所有成果满足相关标准、规范、政策要求,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验收;如反馈修改意见,需按照修改意见修改、修正完善,直至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验收;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 | |||||||||||||||
| 6、合同履行期限:36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不给予扣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使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联系。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仅需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以来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缴纳税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 (响应) 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 (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信用记录查询(项目开标后,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供应商不再提供)。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土地类或测绘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本单位为其缴纳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5月19日 至 2026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 |||||||||||||||
|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6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清丰县自然资源局 | |||||||||||||||
| 地址:清丰县政通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北 150 米 | |||||||||||||||
联系人:魏志玲 | |||||||||||||||
| 联系方式:1983936122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郑州中正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28号院28号楼14层1402号 | |||||||||||||||
联系人:孙志凯 | |||||||||||||||
| 联系方式:1530393853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孙志凯 | |||||||||||||||
| 联系方式:15303938535 | |||||||||||||||
|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