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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共视频图像采集及智能应用项目运维服务(2026年至2028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 佛山
发布时间:2026-05-20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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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共视频图像采集及智能应用项目运维服务(2026年至2028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0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6-00738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共视频图像采集及智能应用项目运维服务(2026年至2028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共视频图像采集及智能应用项目运维服务(2026年至2028年)):
采购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共视频图像采集及智能应用项目运维服务(2026年至2028年)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200,0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各项资质、财务报表、业绩、人员和合同等。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响应,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响应。(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①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①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磋商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共视频图像采集及智能应用项目运维服务(2026年至2028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部分内容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分包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的上述比例服务承接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部分内容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分包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的上述比例服务承接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项目分包不作强制性要求。若进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如有分包)、《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或分包给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须合共达到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项目分包不作强制性要求。[提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详见磋商公告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书》(如有分包)】。注:1.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行业标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共视频图像采集及智能应用项目运维服务(2026年至2028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须以任意一方为牵头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详见磋商公告附件。《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出现上述情况者,其响应文件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响应文件都为无效响应。联合体参与时,除《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由各方盖章,以及联合体各方对自身单位资料盖章外,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的“供应商”须出现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21日 至 2026年05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600/index)。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83号
联系方式:0757-88828485转85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理路6号103铺
联系方式:0757-8863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小姐
电  话:0757-88636683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5月20日
相关附件: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共视频图像采集及智能应用项目运维服务(2026年至2028年)磋商文件(2026052002).zip
代理协议.pdf
附件.zip

附件下载: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共视频图像采集及智能应用项目运维服务(2026年至2028年)磋商文件(2026052002).zip
附件下载:代理协议.pdf
附件下载: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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