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陇县东南镇边家庄沙河排洪渠水毁应急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0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R-2026-008CG
项目名称:陇县东南镇边家庄沙河排洪渠水毁应急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陇县东南镇边家庄沙河排洪渠水毁应急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76,183.78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山洪防御工程施工 | B02090700 山洪防御工程施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0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东南镇边家庄沙河排洪渠水毁应急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陇县东南镇边家庄沙河排洪渠水毁应急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东南镇边家庄沙河排洪渠水毁应急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 1(陇县东南镇边家庄沙河排洪渠水毁应急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建造师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 2025年 5月至今任意 3个月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无在建项目承诺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 或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5月至今任意 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 5月至今任意1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9)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至 2026年05月2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商无需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 ·宝鸡市)》上发布。
2 、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陕西CA锁)。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 、对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 ”,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回执单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区块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 格式) 。下载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各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随时关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如有)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一不见面开标一投标人一CA登录在线进行磋商。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投标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不得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页面,及时查看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天栏消息通知,始终保持在线,及时刷新页面,因投标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7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
地址:陇县北河堤5号
联系方式:0917-4601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泓泽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裕隆大厦 605 室
联系方式:0917-3533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泓泽润宝鸡分公司
电话:0917-3533105
中泓泽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