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
| 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人民币元)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5198800元(人民币元)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6-05-23 12:54:45 |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2026-05-23 12:54:45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那曲市聂荣县色庆乡帕玉村“新能源+小康示范村”EPC总承包的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招标代理的“那曲市聂荣县色庆乡帕玉村“新能源+小康示范村”EPC总承包”,现对该项目招标作以下澄清: 因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未勾选联合体投标,现做出澄清,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原报名时间变更为: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9日,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6月12日10时30分。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澄清! 招标人:聂荣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6年05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