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本询比采购项目为2025年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升级改造人事管理子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13-06-04D-2026-D-F-C13028),采购人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4栋9层,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电子)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2025年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升级改造人事管理子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各系统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定制化开发的具体功能描述,项目实施阶段可根据采购人实际业务和国家政策需求进行调整增加。各系统须无条件对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数据中心、数据驾驶舱和市场监管统计调查子系统,须按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相关要求完成各系统生产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归集和治理工作,须按市场监管统计调查子系统样式开发本系统主要数据统计页面不少于3个,内容包含本系统所有主要数据,实现本系统数据实时统计、分析和展示功能,并实现在专网通过API调用该系统的功能。在建设项目实施周期内,项目乙方须响应和解决甲方由于相关政策调整、信息技术变化发展、实际业务需要等原因提出的功能补充或完善需求。各系统新增需求中,涉及功能模块调整的数量不超过10项(含10项),纳入本合同服务内容,乙方按约执行;若调整数量大于10项,相关需求的执行方式、费用及周期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技术规范书。
1.2 采购预算:1027169.81元(不含税);
1.3 资金性质:费用成本开支;
1.4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及相应安装调试工作;
1.5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运维期: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提供免费运维服务2年;
1.7 项目类型:服务;
1.8 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1.9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份额100%;
1.11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1027169.81(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③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3年5月1日(近三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 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2.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1份2023年5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前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同类指:技术服务或软件开发类)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固定金额合同,则须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和服务内容,同时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若合同内无金额内容,则须提供相应发票,发票中须包含合同名称或合同编号,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框架协议,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协议下相应订单或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发票;若同时提供框架协议+订单+发票,金额则以发票金额为准;业绩证明文件须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清晰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发票和订单的日期也须同时满足业绩要求时限(2023年5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前),超过时限的发票和订单不予认可。
2.5本次应答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本次应答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7应答人未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③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9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23日20时00分至2026年5月25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地点:请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进入网站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
https://www.cuecp.cn),登录后点击“电子招标投标-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3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应答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并拥有“沃支付”付款后且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才可参与应答。
(2)下载的询比采购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客户端工具“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客户端工具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中可以下载。
(3)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成功后,应答人应及早申请办理带电子签章功能的“iPASS”证书,否则将有可能影响应答文件的制作、上传等正常操作。
(4)应答人所需的系统操作手册均可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中下载。如在操作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相关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5)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选者,请派人员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4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6年6月1日15时30分。
5.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数据电文应答文件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网址:https://www.cuecp.cn/portal/index.jhtml) 递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并进行签名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询比采购文件在电子平台加密上传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如有)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4栋9层
联系人:侯经理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联系人:刘永昌、韩娟娟、刘迪、俞文秀、伍文海、张心如、郭晶、崇靖民、郑春波、尉振军、李永梅、邹海燕、姚锐锐、李大伟
电话:18199124816、18997905065、13139870517
电子邮件:
18199124816@163.com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永昌(18199124816、
18199124816@163.com)
采购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
询比采购文件--2025年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升级改造人事管理子系统服务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