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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内蒙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临时办公管理区2026整体厨房0511001整体厨房\41.8×10m混合材质定做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北京,内蒙古 北京
发布时间:2026-05-2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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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临时办公管理区2026整体厨房0511001整体厨房\41.8×10m 混合材质 定做(招标编号:NZZ260525-1931-12392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整体厨房\41.8×10m 混合材质 定做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临时办公管理区2026整体厨房0511001 /
2.1 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临时办公管理区2026整体厨房0511001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整体厨房\41.8×10m 混合材质 定做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2023.01-2025.12)标的物或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合同(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须提供商务合同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发票需验真)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承诺书。承诺内容:1、投标人承诺满足本次招标的技术及合同文本条款要求。2、投标人承诺知晓并同意若经评审提出需要现场复核的供应商,将按照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的现场复核内容《附件4:中国石化供应商现场审查评价标准(材料专业,生产商)》组织现场复核,现场复核不合格或者现场审查总分小于等于70分的供应商(其中主要资质和生产装备能力参考《附件5:主要资质和生产装备能力评分标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5月23日15时0分 至 2026年5月28日15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0200 0016 2920 0232 849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开户行:工行燕山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2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6月2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一)投标注意事项: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3)本次招标为电子投标,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
(4)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请于支付费用后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填写支付信息并提交,招标人确认标书费到账在该平台确认投标人提交的订单信息后,购买标书的投标人方可查看并制作标书。
(5)当投标人缴纳标书费后,我方办理后续业务需留存缴费投标人真实准确的银行税务信息及相应资料,请缴费投标人填写附件《物资采购投标人银行信息维护申请表》,并按申请表标注提供: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复印件、加盖开户行及供应商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三种文件提供其一即可。提供信息及资料须与投标人一致,请务必准确及时提供。《物资采购投标人银行信息维护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请投标人放入投标文件中,《物资采购投标人银行信息维护申请表》须加盖公章及电子章。
(6)投标人购买标书后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支付信息时,提供电子邮箱,以便接收电子发票。
(7)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最迟请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发送。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的,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8)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开标前尽早反馈;若对招标文件有提问或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超过异议时效的或将影响受理。
(二)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2)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均以变更和澄清的方式在招标系统平台上发布,投标人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系统平台上的变更和澄清的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变更或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变更和澄清公告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授权委托书应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发票要求:当前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所有要求提供涉及“发票”的(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要求的业绩发票、设备发票、提供发票复印件、提供发票查询截图等),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和“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操作方法请参照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中“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投标人操作完成后应自行检查,确保发票信息在投标文件具体评审项响应界面完整体现。
(5)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6)针对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可能进行现场复核,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制度,严肃处理。
(7)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评标委员会要对异常报价进行详细分析并形成决议,必要时应要求相关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
(三)其他提示:
(1)开标时投标人自行远程按时解密并安排专人持续关注评标情况,保证电子投标的网络设备支持,及时回复评委发起的澄清,有系统问题及时拨打400-8198786,有投标问题及时联系招标联系人。
(2)关于招标文件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的说明:若本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可向前顺延一年,须同时上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的证明。
(3)如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有涉及设备、人员、资质等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工具“第1步:选择引用类型”和“第2步:同步引用数据”进行响应。投标人引用相关数据前,须核查供应资源管理系统(GSN)当前数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若存在偏差应当更新或维护数据信息后再行引用,否则投标人自行负责。(操作指南可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平台操作手册-FOR投标人-投标工具”自行下载操作手册)
(4)如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员工有要求的,投标人除应按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交员工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属于劳务外包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与劳务外包公司的服务合同,以及员工与劳务外包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如人员要求属于资格条件内容的,不提交视为不满足资格条件;如人员要求属于评分项的,不提交视为不满足该项得分条件。
(5)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仔细查看资格审查否决类要求,仔细查看最高限价等相关要求,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供相关依据证明,避免发生应提供未提供、应盖章未盖章等疏忽造成的投标否决等情况。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联系人: 杨洋
联系人: 程梦娇
电 话: 13436907804 电 话: 010-69344267
电子邮件: yangy.ys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chengmj.yss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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