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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碳中和政府采购建筑广东原朴宅配有限公司3526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3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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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601-440607-04-01-581329
| 招标条件
| 1.广东原朴宅配有限公司3526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601-440607-04-01-581329)批准(备案)建设。
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原朴宅配有限公司3526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原朴宅配有限公司3526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原朴宅配有限公司3526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二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99-440607-2026-0001-01-02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工业园蔷薇街2号F1、F2、F3、F4、F7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广东原朴宅配有限公司3526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广东原朴宅配有限公司车间A、B、C、D、E屋面建设光伏发电站,总装机容量为4072.25kWp(最终装机容量以供电部门接入方案审批为准),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并网方式,采用10kV电压等级并网。
2.承包方式:
☑其它: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工业园蔷薇街2号,广东原朴宅配有限公司厂区内,利用广东原朴宅配有限公司车间A、车间B、车间C、车间D、车间E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
广东原朴宅配有限公司采用10kV单回路电源供电,电源点取自110kV南边变电站10kV南陶线鸿发支线#20杆。厂区采用高供高计计量方式,厂区关口计量点设置在10kV原朴宅配专用配电站G02柜。厂区共设置1座10kV配电房,配变总容量为1×800kVA。配电房低压系统接地型式为TN-S。
本项目拟安装6265块650Wp高效半片单晶硅组件,装机容量为4072.25kWp,配置6台196kW、1台250kW、7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器总容量为3526kW,共配置1套1250kVA、1套2500kVA箱变、1套光伏开关站及1套二次设备。
#1箱变容量为1250kVA,共接入2台196kW、1台250kW、2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器总容量为1242kW。
#2箱变容量为2500kVA,共接入4台196kW、5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器总容量为2284kW。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招标内容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由中标人负责对本项目图纸、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运输、包卸货、包保管、包试验、包调试、包安装、包停电接入所需的保供电措施、包试运行、包人员培训、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含竣工图和结算报告编制)、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供电局相关的报装报验工作、包保修、包工程保险、负责完成为实施合同工程所需的与建筑招标人一切协调工作等。
| 工期(交货期)
| 工期: 90 日历天,其包括: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发包人(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8,474,170.49(元)
| 投标保证金
| 160,000.00(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 法人资格
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2 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且许可类别为:承装类和承试类。如投标人已按新政策换领(或新办)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则按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要求同时具有承装类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资质和承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资质,否则,不予认可。
3.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 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 目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 目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对于本工程涉及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人员,其社保证明材料补充如下说明:
(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8.除相关资格证书外,拟派项目负责人还应根据相关要求提供省外企业还应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网页截图、“有无在在建项目任职或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声明”等。
9.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应同步核查本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公示状态,若发现本单位虽已通过信用修复、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撤销失信状态,但上述网站尚未更新公示状态的,应将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信用修复证明、行政复议决定书等)作为附件纳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决策,投标人未履行查询义务或未按要求附具相关证明文件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05月23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6月12日09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6月12日09时0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开标时间
| 2026年06月12日09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2号楼)。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佛山市同富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邮编
| 5281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博裕路7号1栋第1层之一
| 招标人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817176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邮编
| 5282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2座22楼2208
| 项目代理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260027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7-87733722
|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7733722
| 投诉处理部门
|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7-87733722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达到合格标准且并网发电通电投运。
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6.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57-87733722;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电话:0757-87732610。
2026年05月22日
公告信息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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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原朴宅配有限公司3526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原朴宅配有限公司3526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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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99-12440600568266776A-20260514-000001-5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相关附件附件名称 1【招标公告】广东原朴宅配有限公司3526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二次).pdf
附件名称 2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名称 3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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