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安市第九中学、永安市第一中学、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2026-2029学年校服联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永安市第九中学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永安市第九中学、永安市第一中学、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2026-2029学年校服联合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 项目名称:永安市第九中学、永安市第一中学、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2026-2029学年校服联合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C2026-047#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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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最高单价限价(元/件)
| 最高单价限价(元/套)
| 数量
| 技术和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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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1
| 夏装
| 短袖
| 46
| 93
| 按采购人实际需求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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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长裤
|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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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春/秋装
| 上衣
| 66
|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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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长裤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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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冬装
| 上衣(含内胆)
| 159
|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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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长裤
| 55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
①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资格声明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信用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供应商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4.2特定条件:无。
4.3现场手持材料: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开标现场进行身份核验;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响应文件中需随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到开标现场进行身份核验。
4.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5.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期限: 2026年5 月 21日起至2026年5 月28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通过邮件或现场报名,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5.3获取地点: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南山二路166号永安山庄16幢05)。
5.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
6.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截止时间: 2026年6 月1 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
6.2 地点: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山二路166号永安山庄1605幢)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由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磋商时间及地点:
7.1磋商时间: 2026年6 月1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7.2磋商地点: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南山二路166号永安山庄1605幢)。
8.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9.采购人:永安市第九中学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曹远镇汶洲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13799174620
10.代理机构: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山二路166号永安山庄1605幢
邮箱:1741544398@qq.com
联系人:邓女士、罗女士
联系电话:0598-3828139
附1: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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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标书、磋商保证金(公司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及现金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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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名称: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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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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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账号:182010100100360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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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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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磋商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以保证金账户进账时间为准,请供应商考虑银行休息日与银行效率提前办理。)
2、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