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编号 | CQBD2026052100030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福建总队 |
| 地 址 | 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55号 |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该房产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6#一楼,面积为52㎡,有产权证。房产经过简单装修,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 |
| 计算租金面积 | 52㎡ | |
| 出租用途 | 办公 | |
| 出租期限 | 2年 | |
| 免租期限 | 无 | |
|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 40元/平方米/月 |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已出租,租约至2026年7月31日。 |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出租方确认后,采取以不低于挂牌价协议租赁方式成交 |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次日起5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不超过48周期。) |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承诺并保证,截至报名之日(含当日),其近三年未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近三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如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则按注册之日起算)。 |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组织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承租申请书(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审查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审查身份证原件); 4.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审查身份证原件); 5.租赁合同范本; 6.其他公告要求提供的材料。 自然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签字并加按指模): 1.承租申请书(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租赁合同范本; 4.其他公告要求提供的材料。 | |
| 招租特别事项 说明 | 1.本项目租金含物业费。 2.现场踏勘 联系人:刘经理,联系方式:18500339658。 | |
| 履约条件 | 1.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或分租(包括部分转租或分租)。 2.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违约风险。 3.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1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需签订《意向性协议》。双方签署《意向性协议》后,出租方向上级单位报批出租行为,同时审核承租方相关资信情况。出租方获得批准同意后通知承租方,双方应在通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因出租方原因,自《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出具之日满30日未办理完毕批准程序,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路返还。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审批迟延,出租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若因承租方原因致审批延迟、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深圳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5.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6.招租交易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 |
|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 |
|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2000元 | |
|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处置 | 1.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2.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在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 |
| 保证金账户 | 户 名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
| 开户账号 | 225004622991000002 |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陈经理 15710021315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217b-f218 室 | |
| 网 址 | www.sotcbb.com;关注微信公众号sotcbb | |
| 项目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6#、8#一楼部分房屋租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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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CQ2026052100005 | ||
| 标的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8#一楼C002房屋租赁 | ||
| 标的编号 | CQBD2026052100035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