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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库5G组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发布时间:2026-05-2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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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26-05-22 00:00:00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法库5G组网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24-00019
项目名称:法库5G组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40000
最高限价(元):8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项目名称:法库5G组网服务项目
2、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投入使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服务期2年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条件:费用按年度分两次结算,每年结算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 50% 。
5、服务内容:
满足终端用户在5G覆盖区内,无需安装APP、无需手动切换Wi-Fi/5G、无需配置静态IP,系统自动识别身份并分流。访问互联网走公网通道,访问政务办公系统自动路由至政务网通道需求,实现工作人员通过个人手机终端“不换卡、不换号”随时随地的安全、便捷接入政务网,满足快捷办公的诉求,同时确保政务办公数据留存在政务网,保障信息安全。另外,为满足移动办公的需求,需要保证工作人员在省内跨地市、省间漫游、4G网络回落等各种情况下,均可以接入到政务网,并提供相关网络服务。
6、技术要求:
6.1总体业务要求
(1) 不换卡不换号:支持用户在不更换SIM卡、不更换手机号码的情况下,通过5G终端同时访问政务网及互联网。
(2) 内外网隔离:实现行业内外网数据的隔离访问,保障政务数据安全,确保数据留存在政务网。
(3) 灵活计费:支持访问政务网流量与访问公网流量的独立统计,实现访问政务网流量独立付费,访问公网流量另行付费。
(4) 多场景支持:支持固定用户本地访问、非固定用户本地访问、固定用户漫游访问(省内跨地市、省间漫游)及物联网终端访问场景。
6.2开通与配置要求
(1) 用户位置监测策略:支持为政务用户配置用户位置监测策略,支持TA、基站、小区级别的位置规划。
(2) 业务分流策略:
(3) ULCL方案:当用户进入到指定地理区域后,PCC须指示SMF或SMF根据本地策略为该用户插入ULCL UPF,同时在ULCL UPF上激活政务业务检测的策略。
(4) 多DNN方案:网络侧须在SMF、PCF中预定义政务业务的识别检测规则,随后根据
(5) 用户签约适时激活。
(6) 用户级策略开通:支持通过归属省相关业务系统逐一为政务用户签约相应的分流策略或网络侧多DNN策略,支持批量操作。
6.3实施配套资源要求
(1) UPF部署:结合省市2C UPF的部署及应用情况,灵活选择部署UPF。
(2) 政务专线:须打通边缘锚点UPF/专网UPF至政务业务服务器的专线或隧道连接。
(3) 计费参数:须为政务业务申请专用的RG/SID。
(4) 策略ID:须为政务业务申请专用的PCC策略ID。
(5) IP地址规划:
(6) 须为边缘锚点UPF/专网UPF申请N9接口的公网IP地址。
(7) 若使用专用DNN,须规划专网DNN的用户IP地址池,并确保与大网IP无冲突。
7、服务要求
(1) 提供2年运维服务,具有专业运维服务团队。
(2) 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支持,故障响应时间≤30分钟;一般故障修复时间≤8小时,重大故障修复时间≤4小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投入使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服务期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两者任一证书在有效期限内:
(1)工信部颁发《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工信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2日23时59分至2026年06月0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提交至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库县人民政府E区7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
(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2)解密时限:自代理公司或甲方通知解密开始时间起30分钟以内。
(3)报价提交的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2、供应商应自行携带电脑、CA锁3、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 份,采用U盘形式存储,开标现场“密封”递交,并与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电子版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
(1)
(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
(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库县数据局
地  址: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
联系方式:024-87036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6号(5门)
联系方式:胡辰、杜红超、徐达、024-66765877
邮箱地址:lnqdh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400008000014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辰、杜红超、徐达
电  话:024-6676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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