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东方市禁毒宣传服务项目遴选公告(第二次)
因报名供应商未满3家,现拟发布二次遴选公告,欢迎各位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东方市禁毒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遴选
预算金额:15147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147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品目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2026年东方市禁毒宣传服务项目
| 1项
|
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2遴选文件及清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本项目是一般项目,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可自主经营,营业执照可不载明;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采购文件要求(确定)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查询截止时点;(加盖单位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具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八)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遴选文件获取办法:
网上下载,下载地址: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四、响应文件提交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方市公安局北九龙路13号8楼东804
联系人:王警官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2、有关本项目遴选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方不再另行通知,遴选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市局组织遴选小组对报名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遴选结果在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王警官
电 话:17389731683
附件:1.2026年东方市禁毒宣传服务项目遴选文件(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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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