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章节或条款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7条-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约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以及暂列金额)的20%【 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约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以及暂列金额)的20%【 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80%。【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
| 2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 12.4.1付款周期 (1)工程款原则上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按月申请支付,发包人应当按照承包人当月申报工程量的80%支付当期进度款,但发包人已支付的合同内工程进度款总额达到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含足额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后,暂停支付。合同外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审定确认的签证、变更工程造价的70%(含足额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 12.4.1付款周期 (1)工程款原则上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按月申请支付,发包人应当按照承包人当月申报工程量的80%支付当期进度款,但发包人已支付的合同内工程进度款总额达到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含足额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后,暂停支付。合同外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审定确认的签证、变更工程造价的80%(含足额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
|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承包人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将电梯工程、压力容器与压力管道安装工程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前,承包人须将其选择的分包单 位的资质及业绩、专业施工能力、分包合同文本等信息报招标人审查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并进行施工,分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必须将合同原件一式三份报送发包人。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承包人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将电梯工程、压力容器与压力管道安装工程进行专业分包(暂估价达依法必须招标的除外)。分包前,承包人须将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及业绩、专业施工能力、分包合同文本等信息报招标人审查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并进行施工,分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必须将合同原件一式三份报送发包人。 |
| 4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5分包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电梯工程、压力容器与压力管道安装工程。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电梯工程、压力容器与压力管道安装工程(暂估价达依法必须招标的除外)。 |
| 5 | 第三章《评分办法》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 | B1.25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暗标,其封面或正文中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图表)、徽标、业绩、荣誉或人员姓名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 B1.25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暗标,其正文中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图表)、徽标、业绩、荣誉或人员姓名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