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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寿宁县绿能综合处置产业园项目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福建
发布时间:2026-05-2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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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寿宁县绿能综合处置产业园项目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寿宁县绿能综合处置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寿发改审批【202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单位为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暨概算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5753.87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寿宁县鳌阳镇安章村底洋自然村(寿宁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6373.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80.39平方米。根据人口及垃圾量预测,本项目垃圾转运站设计规模为2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厂设计规模为10吨/日,大件垃圾处理厂设计规模为3吨/日,改扩建渗滤液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00吨/日(含存量)。服务范围为负责处理寿宁县行政管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大件垃圾、餐饮垃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投融资+运维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寿宁县绿能综合处置产业园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投融资和运维一体化的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垃圾转运站、餐厨垃圾处理厂、大件垃圾处理厂、改建渗滤液处理站等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垃圾转运站、餐厨垃圾处理厂、大件垃圾处理厂、改建渗滤液处理站等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③采购范围包括:与本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④投融资:中标社会资本方需按照招标文件及后续签署的相关协议要求,负责项目所需全部资金的筹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前期费用、工程建设费用、设备采购费用、运营筹备费用以及项目运营期间的流动资金等,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不受资金短缺的影响。⑤运维范围:由中标人(若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承担项目运维工作的单位)负责项目的运维工作,包括本项目范围内垃圾转运站、餐厨垃圾处理厂、大件垃圾处理厂,改建渗滤液处理站等的运营和维护,并对垃圾处理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避免二次污染。以及负责垃圾填埋场日常自行监测任务,监测结果需符合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具体相关要求详见项目合同。⑥其他: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⑦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46239068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45632200元、设计费暂按:606868元、暂定金额为: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项目建设期为不超过18个月(含调试+试运营,具体以项目进度为准),运营维护期限28年(自项目主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及各专业图纸设计,在审查机构出具修改意见书后10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确保在送审后20日历天内配合出具审查合格书;施工工期:420个日历天(含施工以及采购等全过程工作)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2.7.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图审机构的审查
。2.7.2.材料设备采购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4.运营维护质量要求:应满足招标人及绩效考核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随附相关合同。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实现正式运营
。2.7.5项目投融资要求:须满足本项目的资金需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随附相关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运维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运维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负责承担运维任务的一方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的所需全部资金的筹集投融资任务;牵头人可以由负责设计任务的一方或施工任务的一方或运维任务的一方担任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1)运维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2)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允许1家单位负责承担设计任务、1家单位负责承担项目主体工程施工任务、1家单位负责承担运维任务;(3)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及各自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4.3 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至 投标递交截止之日止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6月23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暂定总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角林路2号八层
邮编:355500

电子邮箱:/
电 话:0593-5515936

传真:/
联 系 人:吴司民
 

招标代理机构: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西路1号中融誉府1幢2508室
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 话:17306059267

传真:/
联 系 人:刘薇(项目负责人)、何青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 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335号

联系电话:0593-217617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寿宁县东区角林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3-558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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