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长安大学后勤管理处学生食堂蔬菜、水果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B2026103H
项目名称:2026年长安大学后勤管理处学生食堂蔬菜、水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
| 标段名称
| 采购标的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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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2026年长安大学后勤管理处学生食堂蔬菜、水果采购项目一标段
| 水果、蔬菜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
| 批
| 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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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2026年长安大学后勤管理处学生食堂蔬菜、水果采购项目二标段
| 水果、蔬菜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
| 批
| 3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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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 2026年长安大学后勤管理处学生食堂蔬菜、水果采购项目三标段
| 水果、蔬菜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
| 批
| 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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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若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或提供满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的承诺函。(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或提供满足税收缴纳证明的承诺函。(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审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或提供满足财务状况证明的承诺函。(5)投标人信誉证明: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得为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承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3日 至 2026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
方式:1.在有效获取时间内,供应商需准备单位介绍信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一并扫描,编辑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513234887@qq.com,审核通过后邮件告知付款账号并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截止以后发送的资料视为无效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2区3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③《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④《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⑦《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⑨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⑩供应商均可对本项目上述3个标段进行投标。供应商若同时参与1标段、2标段、3标段投标的,仅允许中标其中的1个标段。
2.本公告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
3.本项目文件售价:¥300.0元/标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安大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联系方式:韩老师 029-82334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
联系方式:王振龙、安维霞、付婧、房鹏、何星星029-87515632 151092064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老师
电 话: 029-82334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