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单元配建道路工程(电厂北路、规划十六路、规划七路A北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601-440111-17-01-509576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单元道路建设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单元配建道路工程(电厂北路、规划十六路、规划七路A北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标段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单元配建道路工程(电厂北路、规划十六路、规划七路A北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范围内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共包括3条道路,分别为电厂北路、规划十六路、规划七路A北段,均为新建道路。具体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市政桥梁工程、管线综合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综合管廊工程、道路景观工程。1. 电厂北路:道路长度约365m,红线宽度约为45m,其中道路幅为10m+10m,路中隔离带宽度约25m,道路等级为支路(最终建设规模以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批复为准)。2. 规划十六路:道路长度约140m,红线宽度15m,道路等级为支路(最终建设规模以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批复为准)。3. 规划七路A北段:道路长度约237m,红线宽度15m,道路等级为支路(内含人行通道涵洞,宽度15m,长度20m,最终建设规模以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批复为准)。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及施工,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及备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及相关项目移交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勘察部分:
(1)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涉及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工作开展所需的全部勘察工作。进行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初测、定测、测绘等实施工作,编制勘探、测量技术文件,编制勘探、土洞溶洞探测等相关总图;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含购买用于报批报建的地形蓝图);岩溶地区市政工程等施工时应根据地质条件进行的勘察,经评估必须时进行溶洞管波探测;规划放线测量、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测绘工作(如有)等。对本次招标的全部路段进行综合地下管线的测量(总长度暂定约5km,具体以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批复为准)。
(2)成果必须满足规划主管部门对办理新建或调整建设工程、市政道路(河涌)工程、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等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2设计部分:
(1)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负责项目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满足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要求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并取得批复,概算要求详见2.2.3条)、编制工程范围内树木保护方案,配合报建、前期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含变更造价分析)、施工、验收过程的配合及相关配套工作(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配合概算审核、预算编制工作等)及现场技术指导等。
(2)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施工图预算(价格清单)原则上不得超过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工程费用。
(3)配合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备案以及整体工程资料的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竣工图编制(份数按发包人要求)及竣工图签审;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发包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均包括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4)负责完成因政府要求或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项目方案修编、初步设计修编、概算修编等相关工作,费用均包括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5)概算工作:①负责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报审相关工作,并取得本工程概算批复。因发包人、政府要求或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项目可研方案修编、初步设计修编、概算修编等相关工作,承包人应配合完成修编、报审、对数等相关工作,费用均包括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不再额外计算。②概算编制的完备性应由承包人负责,若概算编制漏项或按照概算图纸计算工程量少计漏计的,责任应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按照由其造成的经济损失追责承包人。③若施工过程中因规范变化、政府要求增加等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项目总投资金额超出概算审批金额的,承包人应在发现差异7个工作日内正式文件形式提醒发包人,并协助提供概算调整依据文件、协助组织概算修编事宜。否则,视作承包人可按照原概算审批金额乘以合同约定下浮率约定的限额设计总价进行设计及施工。3施工部分:
(1)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其中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和预算清单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各参建方的协调管理,同时需包含道路占道、市政路面开挖道路附属市政管线完成接驳投产等相关工作(包含完成上述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不单独计算),完成项目红线内树木迁移工作,外水、外电接入工作,及包竣工图编制、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竣工资料归档整理等。
(2)负责结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并配合结算的送审、评审工作。
(3)负责协助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办理施工临水临电手续及接驳、报监手续、建筑废弃物处置(排放)证、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手续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
(4)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
(5)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工作(含分阶段施工期间),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发包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等,施工过程中不同施工阶段,均应做到工完场清,达到发包人、监理人的文明施工要求。
(6)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不再另外开项支付)。
(7)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但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8)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包人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移交政府各相关管理部门,整理、汇总竣工验收资料,确保顺利通过档案验收(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不再另外开项支付)。
(9)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竣工图编制(份数按发包人要求)及竣工图签审;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发包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均包括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10)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他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含发包人后续另外发包的工程及检测服务)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为:240 日历天(同步包含设计及施工工期)勘察工期:满足设计开展工期。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其他设计工作及期限要求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或经审批的开工报告为准。本项目工程施工分三区域实施,计划工期如下:区域一:电厂北路: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6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6年11月10日,分阶段工期162天;区域二:规划十六路: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6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6年10月29日,分阶段工期150天;区域三:规划七路A北段A: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6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6年11月28日,分阶段工期180天;以上具体开工日期均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或经审批的开工报告为准。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499.89214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1款、1.2、1.3款资质。1.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1.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④香港企业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1.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2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单位注册;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或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承担勘察任务的一方)拟担任勘察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②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③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5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岗位。6拟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施工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之间均不得兼任。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最多不超过4家,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主办方提供为准。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分工对应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内信息);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⑤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单位注册;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无要求投标人业绩
|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5-23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12 15:00:00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12 15: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6-06-12 15:00:00 | 开标地点 | 第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招标人 | 广州湾区新岸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同康路323号2楼202房
| 招标人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20-66820388-8059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许思颖 | 联系电话 | 020-83492175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86212546,020-86210407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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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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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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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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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单元配建道路工程(电厂北路、规划十六路、规划七路A北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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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单元配建道路工程(电厂北路、规划十六路、规划七路A北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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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91440101MA9Y7HPJ3A-20260520-10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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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相关附件附件名称 1招标公告-南单元配建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pdf
附件名称 2委托书.pdf
附件名称 3南单元道路建设项目代码回执(2601-440111-17-01-509576).pdf
附件名称 4授权委托书.pdf
附件名称 5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附件名称 6南单元配建道路工程(电厂北路、规划七路A北段、规划十六路)EPC合同.doc
附件名称 7南单元配建道路工程(电厂北路、规划七路A北段、规划十六路)设计任务书.docx
附件名称 8招标文件-南单元配建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doc
附件名称 9基础资料的说明.pdf
附件名称 10招标申请函.pdf
附件名称 11规划七路、规划十六路智慧灯杆材料表26.4.24.pdf
附件名称 12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附件名称 13资金来源证明.pdf
附件名称 14招标文件-南单元配建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pdf
附件名称 15招标人声明.pdf
附件名称 16招标公告-南单元配建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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