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规告字[2026]20号
经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挂牌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元/㎡)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1
| 东阳市南马镇明清居以南、东永线以东(地块四)
| 5577
| 工业用地
| 40%-60%
| 3.0-4.0
| 10%-15%
| 50
| 280
| 1650
|
2
| 东阳市南马镇明清居以南、东永线以东(地块五)
| 6667
| 工业用地
| 40%-60%
| 3.0-4.0
| 10%-15%
| 50
| 340
| 1650
|
3
| 东阳市南马镇明清居以南、东永线以东(地块八)
| 6667
| 工业用地
| 40%-60%
| 3.0-4.0
| 10%-15%
| 50
| 340
| 1650
|
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二、地块的经济技术指标
地块号
| 行业 要求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万元/亩)
| 亩均税收 (万元/亩)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单位工业增加值 能耗标准 (吨标准煤/万元)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之比(%)
|
东阳市南马镇明清居以南、东永线以东地块 四、 五、八
| 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300
| ≥30
| ≥9421.11
| ≤0.37
| ≥1.48
|
33金属制品业
| ≥300
| ≥30
| ≥1704.7
| ≤0.52
| ≥1.72
|
34通用设备制造业
| ≥300
| ≥30
| ≥2593.04
| ≤0.23
| ≥2.66
|
35专用设备制造业
| ≥321.363
| ≥30
| ≥5259.48
| ≤0.18
| ≥3.22
|
36汽车制造业
| ≥309.6
| ≥30
| ≥4872.05
| ≤0.24
| ≥1.83
|
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300
| ≥30
| ≥2701.99
| ≤0.30
| ≥2.35
|
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300
| ≥30
| ≥1969.03
| ≤0.27
| ≥2.25
|
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339.705
| ≥40.32
| ≥3290.03
| ≤0.24
| ≥3.6
|
40仪器仪表制造业
| ≥319.077
| ≥44.73
| ≥29343.51
| ≤0.11
| ≥4.02
|
注:准入行业不包括以下行业: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91-黑色金属铸造、3392-有色金属铸造、3393-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3849-其他电池制造。
|
三、竞买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被列入东阳市土地、矿业权出让黑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得参与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2)受让后(受让方)须以企业名义办理相关手续。
四、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有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11日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24日(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16:00)
3.挂牌时间:
1号地块(地块四)挂牌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9: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00;
2号地块(地块五)挂牌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9: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30;
3号地块(地块八)挂牌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9: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10: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证书),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以现状出让,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地块现状,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风险。
2.该地块建设及人防条件等需满足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要求。
3.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4.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发地下矿产资源的,应当另行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
5.土地竞买保证金不得代为缴纳。
6.为保障东阳市南马镇明清居以南、东永线以东地块
四、地块
五、地块八整体建设品质与后期运营秩序,加快园区建设进度,拟摘牌企业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除建筑占地范围外,其余土地将严格用于园区公共道路、绿化、停车位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划为私有或封闭使用;同意统一委托专业建筑公司代为建设,建筑外观保持统一,绿化、道路、市政管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将按企业受让地块用地面积进行分摊;厂房建设涉及的前期设计、勘探、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均按实结算;项目投产后,一年内完成规模以上企业申报并进入统计名录库。
八、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0579-86631510
2.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
联系人:李女士、王女士
4.关于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控制红线图等出让文件,请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