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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沙面岛首期建筑升级改造工程沙面南街16、18号文物建筑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沙面岛首期建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
发布时间:2026-05-2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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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面岛首期建筑升级改造工程沙面南街16、18号文物建筑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603-440103-04-01-573228
投资项目名称 沙面岛首期建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沙面岛首期建筑升级改造工程沙面南街16、18号文物建筑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名称 沙面岛首期建筑升级改造工程沙面南街16、18号文物建筑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街道沙面岛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广州市沙面岛沙面南街16、18号建筑为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建筑面积约1913㎡,地上3层,建筑高度为15.9m,属于一般标准的保护性建筑。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招标人选定方案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予以支持。
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合同约定和工程管理要求,负责沙面岛首期建筑升级改造工程沙面南街16、18号文物建筑修缮所涉及的设计及施工内容。
(一)设计内容依据现状勘察情况,开展沙面文物建筑修缮等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物建筑现状测绘与调查、建筑历史研究、修缮设计方案研究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二)施工内容1.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对沙面岛首期建筑升级改造工程沙面南街16、18号文物建筑修缮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必要的保养维护、修缮、加固等。具体以文物局批复的修缮方案为准。2.施工过程中的场地管理,包括现场施工区场地围蔽看管、人员及货物进出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扬尘及噪音管控、疫情防控等,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3.负责办理或配合办理: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开工及文物验收、竣工验收各项手续办理及验收后质量保修及场地移交工作。4.做好本项目的结算编制、送审工作,配合发包人及第三方开展结算相关工作。5.协调管理职责:
(1)负责与项目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如住建、资规、文物、环保、城管、街道、交通、信访等)进行全程沟通协调,办理施工所需相关许可、备案手续,确保项目合规推进。
(2)负责与项目周边居民及相关利益方进行前期告知、意见征询、矛盾调解等工作,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回应合理诉求。
(3)全权处理施工期间因项目建设引发的投诉、信访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快速响应处置,防止事态扩大,确保项目施工不受影响,不产生负面舆情。
(4)承担协调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合理费用(不含需招标人承担的法定收费项目),对协调不力导致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5)负责对项目其他分包或施工界面交接方的统筹管理,协调施工组织、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作,对现场进度协调、质量验收及安全管理承担总承包职责。6.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管理要求。7.招标人交代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8.本工程承包范围不含文物建筑室内展厅展陈工程、布展工程、陈列装修、展柜、展墙、灯光、多媒体系统及标识系统等;前述内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不属于本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和合同约定。
工期(交货期) 工期(具体详见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5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75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起计。承包人应当严格按设计图纸、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及招标人指令进行施工。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630.98164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3.1.1款、3.1.2款资质。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1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1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和②资质:①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②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必须与本次招标工作内容相符(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注:
(1)资质内容按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发[2014]1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号)、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注册,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附件招标公告正文。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5-23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6-12 09: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6-12 09: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6-12 09:30:00 开标地点 第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 新沙面(广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南塔7楼
招标人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1719992652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07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曾聪 联系电话 020-8354622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288662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招标公告正文。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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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公告信息
公告内容
相关附件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沙面岛首期建筑升级改造工程沙面南街16、18号文物建筑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沙面岛首期建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标段(包)名称沙面岛首期建筑升级改造工程沙面南街16、18号文物建筑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101MA9Y7HPJ3A-20260522-100002-3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相关附件附件名称 120、资金来源证明.pdf
附件名称 223、沙面岛首期建筑修缮与改造活化工程项目可行研究报告(节选).pdf
附件名称 31、沙面岛首期建筑升级改造工程沙面南街16、18号文物建筑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pdf
附件名称 47、合同附件7:《广州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名称 52、沙面岛首期建筑升级改造工程沙面南街16、18号文物建筑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doc
附件名称 617、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附件名称 712、沙面岛首期建筑升级改造工程沙面南街16、18号文物建筑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需求书.docx
附件名称 81、沙面岛首期建筑升级改造工程沙面南街16、18号文物建筑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doc
附件名称 95、沙面岛首期建筑升级改造工程沙面南街16、18号文物建筑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技术要求.docx
附件名称 1016、招标申请函.pdf
附件名称 116、沙面南街16、18号文物建筑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技术要求附件.rar
附件名称 123、沙面岛首期建筑升级改造工程沙面南街16、18号文物建筑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docx
附件名称 1310、合同附件11:开荒保洁及外墙清洗服务标准.pdf
附件名称 1418、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附件名称 1522、关于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函.pdf
附件名称 169、合同附件10:《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参照或相当于)》.xlsx
附件名称 178、合同附件8:《广州安居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名称 1815、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附件名称 194、沙面岛首期建筑升级改造工程沙面南街16、18号文物建筑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任务书.docx
附件名称 2011、合同附件12:综合单价限价.pdf
附件名称 2113、图纸资料.rar
附件名称 2221、招标人声明.pdf
附件名称 2314、投资备案证.pdf
附件名称 2419、招标代理工作委托书.pdf
附件名称 252、沙面岛首期建筑升级改造工程沙面南街16、18号文物建筑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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