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区XC11-7-163地块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西安市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605-610102-04-01-98546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正恒嘉业置地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为陕西正恒嘉业置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中金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新城区XC11-7-163地块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内容包括学校:总建筑面积约340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10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道路:南北向道路长度360米,宽17-20米;东西向道路长230米,宽20米。公园绿地:小型多功能运动场1000平方米,室外综合健身600平方米,绿地率65%(最终以资源规划部门审定面积为准);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韩森路以南,幸福路以东,酒十路以西。;
2.3 项目投资总额:184047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新城区XC11-7-163地块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1023506u3PDK9hqO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新城区XC11-7-163地块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新城区XC11-7-163地块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具体包含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本次工程总承包招标金额约18404.70万元;
2.6 其他:本项目评审方式为暗标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暗标评审技术标编制要求,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相关后果自负,对暗标评审相关技术问题或对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关于新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6510070-80999、80701。。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新城区XC11-7-163地块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及以上,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2标段名称:新城区XC11-7-163地块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四家。若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牵头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或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申请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5)申请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7)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元),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电子保函等),鼓励使用电子保函形式进行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9)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26年05月22日 18时00分00秒 起至2026年05月28日 18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下载资审文件。
4.2标段名称:新城区XC11-7-163地块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资审文件不收费;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新城区XC11-7-163地块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3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标段名称:新城区XC11-7-163地块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标段名称:新城区XC11-7-163地块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6年06月03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标段名称:新城区XC11-7-163地块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3标段名称:新城区XC11-7-163地块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审查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文件。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资格预审会议形式:远程会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资格预审会议流程。因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及解密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4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资格预审文件中申请人须知正文第 9.4.1 项规定的期限内。(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科技二路启迪清扬时代D 座10楼21001室招标部,电话:15619025728)。
7.5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各申请人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办事指南-操作指南,下载《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熟悉新平台不见面开标流程及相关操作。如有技术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6510070-80999、80701。
7.7投诉受理单位:西安市新城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9-87349695。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陕西正恒嘉业置地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安中金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林带绿波广场交大幸福智谷科技产业园区C区 | 地址: | 西安市科技二路启迪清扬时代D座10楼21003室 |
| 联系人: | 卢成博 | 联系人: | 费思南、刘昌 |
| 电话: | 029-65677908 | 电话: | 15619025728 |
| 邮编: | | 邮编: | 710000 |
| 开户银行: | 西安银行幸福路支行 | 开户银行: | 浦发银行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
| 账号: | 415011520000007155 | 账号: | 72040158000030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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