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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碳中和政府采购建筑广东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2台电动叉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电动叉车购置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23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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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2台电动叉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603-440115-04-03-442031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电动叉车购置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2台电动叉车购置项目
| 标段名称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2台电动叉车购置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港前大道南162号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购置1台6吨电动叉车及4台8吨电动叉车(提供给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沙公司”),6台3吨电动叉车(提供给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以下简称“黄埔公司”)、1台10吨进柜型电动叉车(提供给广州港集中查验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查验公司”),具体内容包括:以上12台电动叉车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验车、验收、售后服务、培训等(交钥匙式),并提供必要的随机工具、附件和质量保证期内的备品备件,承担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对设备进行检测及办证的责任、手续、费用和风险,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和设备使用登记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书”。
| 招标内容 | 购置1台6吨电动叉车及4台8吨电动叉车(提供给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沙公司”),6台3吨电动叉车(提供给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以下简称“黄埔公司”)、1台10吨进柜型电动叉车(提供给广州港集中查验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查验公司”),具体内容包括:以上12台电动叉车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验车、验收、售后服务、培训等(交钥匙式),并提供必要的随机工具、附件和质量保证期内的备品备件,承担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对设备进行检测及办证的责任、手续、费用和风险,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和设备使用登记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书”。
| 工期(交货期) | 签署合同后60日历天内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68.00000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所投电动平衡重式叉车的制造商须具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平衡重式叉车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制造)并持有与所投平衡重式叉车对应的额定起重量或以上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或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须提供上述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制造商公章);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纯电动叉车的制造商从2025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吨或以上电动叉车生产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业绩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制造商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成员承担制造的对应设备制造业绩为准)。
| 其他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ywtb.gzggzy.cn/)选择对应招标项目进行投标登记,投标人提交投标登记信息后,可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5-23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17 09:00:00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17 09: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6-06-17 09:00:00 | 开标地点 | 第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招标人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南162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宋安东 | 联系电话 | 020-83050999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彭军 | 联系电话 | 020-82027239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3050999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一个联合体投标人最多只能由4个企业法人或者组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要求签署盖章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已组成联合体投标人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10吨平衡重式叉车制造任务的制造商,同规格的设备制造只能由一个联合体成员承担。
(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签章即可。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非设备制造商投标时,必须取得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如有制造商和代理商参加投标,只选择制造商为合格投标人。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如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则仅接受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为合格投标人。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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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
(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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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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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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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2台电动叉车购置项目-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电动叉车购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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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2台电动叉车购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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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3-91440101MA9Y7HPJ3A-20260521-100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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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相关附件附件名称 1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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