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医院精神院区食堂三年期经营权拍租公告
项目编号:SXCQ-26013
受濉溪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对其拥有的精神院区食堂三年期经营权以拍卖(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淮北产权交易平台)的方式公开交易。
出租方承诺本次拍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标的介绍
单位:万元
拍租标的
| 面积约(㎡)
| 评估值 (三年总租金)
| 竞拍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免装 修期
|
濉溪县人民医院精神院区食堂三年期经营权
| 300
| 3
| 1
| 0.5
| 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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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位于淮北市濉溪县淮海南路五里郢红绿灯南300米(原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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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交易行为已经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同意。
三、标的经营权评估确认情况
根据安徽中建世纪兴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皖中咨评字(2026)019号评估报告,该评估结果已得到出租方的确认。
四、意向承租方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餐饮类企业。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正规有效的餐饮公司。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拍;
4、企业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拍:
4.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4.2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4.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本次拍租成交后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每一年为一期,一共三期。承租方和出租方签订的合同为三年。
6、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在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将第一期租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每一年为一期,共三期)和履约保证金汇入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并与出租方签订《食堂经营权承包合同》,先付款后使用。租金需在每年租期开始之日前30天一次性预交下一期的租金,逾期30天未交视为违约,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进行下一次拍租。
7、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拍租标的,就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视同已实地踏勘拍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8、拍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不调整标的拍租租金。
9、为保障食堂餐饮服务规范、安全、有序开展,出租方给予承租方1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内不收取租金。装修标准需严格符合出租方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地方卫生防疫、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标准,装修方案需提前提交出租方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装修过程中需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装修质量及进度达标,装修完成后需经承租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装修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承租方改造过程中对房屋主体基建基础设置造成损害,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10、承租方需具备食堂经营管理经验,拥有专业的餐饮运营管理团队、后厨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具备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能够满足精神院区特殊人群的餐饮服务需求,确保经营服务规范、安全、优质。
11、承租方需严格按照餐饮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院要求,规范开展餐饮经营活动,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材采购验收制度、卫生消毒制度,确保食材安全、加工规范、用餐卫生,贴合精神院区患者饮食特点,提供营养、适宜的餐食;并为封闭患者送餐服务,基本餐标:每人每天15元。
12、食堂的后厨设备、餐厅设施(桌椅、餐具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租赁期内承租方添置的所有物品,对标的投资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及扩建,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可拆解或故意损毁。承租方逾期未腾空搬离的物品,视为承租方放弃其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由此发生的搬运等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移交标的、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
13、租赁期内,不能破坏食堂主体结构、存放(制作)危险品,如有违约出租方可单方面终止租赁。
14、承租方从标的交付日起承担水、电、气、物业及政府相关部门征收的有关税费等一切费用。
15、租赁期满,在承租方完整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无任何违约欠费情形且租赁标的使用完好的前提下,乙方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承租方有意续租的,须于租期届满前【30】日向出租方递交书面续租意向,经出租方书面确认同意后,双方另行订立续租租赁合同,租金标准及合作细则以新合同约定为准。
16、成功竞租标的后,承租方需向拍卖人缴纳拍卖佣金。
1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租方提供的《食堂经营权承包合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日。
六、标的展示及答疑时间
1、标的展示:2026年5月22日—2026年6月3日;
2、答疑时间:2026年6月3 日09:00在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答疑。
七、报名及拍租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 日17:30止;报名地点: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拍租时间:2026年6月4日09::00;
3、拍租地点: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淮北产权交易平台)。
八、竞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淮北产权交易平台上传以下报名材料详见附件(竞买人报名须知),平台联系电话0561-3053773,并按本公告约定缴纳竞拍保证金。
1.1企事业法人须上传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本人签字。
2、交易方式和交易流程
2.1本项目使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淮北产权交易平台进行拍卖,实行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通过资格确认且足额缴纳竞拍保证金后,方可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淮北产权交易平台拍卖系统进行有效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竞买人操作手册》及《竞买须知》。
2.2承租方应于拍卖会结束当日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与出租方签订《食堂经营权承包合同》。
3、符合竞拍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足额缴纳竞拍保证金,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至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缴纳。
竞拍保证金账户
户 名
|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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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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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22500871114100000201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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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账,如因账号填写错误、保证金缴纳金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等自身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相关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竞拍保证金,在本次拍租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缴款账户退还。
九、联系人
出租方信息
名称:濉溪县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濉溪县溪河路114号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8130230900
拍卖人信息
名称: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帝景大厦5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156190019、13305610202
濉溪县人民医院
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22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3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2分0秒
交易公告提交
提交人:濉溪县人民医院
办理状态:提交
提交节点:2026-05-22 15:02
提交用时:0天0小时3分0秒
公管办审核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5-22 15:06
办理用时:0天0小时3分0秒
公管办主任审核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5-22 15:06
办理用时:0天0小时1分0秒
中心发布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5-22 15:35
办理用时:0天0小时28分0秒
附件: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四:承诺函.docx 附件五:食堂经营权承包合同.doc 附件六:竞买人报名须知.doc 附件七:竞买人操作手册.doc 附件一:拍租资料.docx 附件三:竞买人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