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5-31 18: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6-15 08:3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06-15 08:3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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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安市2025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第1阶段工程(施工)已由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安发改审批[2025] 92号、安发改审批[2025] 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申报超长期国债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
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源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安市;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对民中宿舍、庭芳苑、扆山院、交通局宿舍、税务宿舍(新华中路17号)、荷塘苑小区、冠后路7、9、11号、冠后路2、4、6、8、10号、城北廉租房、汽运厂宿舍、二轻局宿舍(新华南路86号)、粮食局宿舍(东大路82号)等12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相应规模 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990473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 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规定“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及时自行维护监管平台中的相关信息,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④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及其他省份有关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最新文件规定执行。⑤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9万元①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的文件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②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按照闽建筑[2026]4号“关于暂停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若干条款的通知”:暂停执行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提交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所以本招标项目允许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提交除现金形式以外的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的投标保证金。③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190000元填写】。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年6月15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安市新华中路2号,邮编:
355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3- 6585822,
传真:
/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源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联信财富广场B-3幢1梯515室,邮编:
35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6605934591,
传真:
/
联系人:
柳隆隆(项目负责人)、龚姝舒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安市新华中路2号
联系电话:
0593-638171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
0593-2130377
附件:
招标文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