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煤矿主井提升钢丝绳更换
直接采购公告
城郊煤矿主井提升钢丝绳更换项目,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市场及内部供应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内部单位提供的内供产品、工程或服务。此外,根据《关于对建设公司承建内部工程的批复》(豫能办〔2021〕157 号)文件精神,现邀请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城郊煤矿主井提升系统提升钢丝绳于今年10月份达到两年使用期限,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需要更换新钢丝绳并将换掉的旧绳运至矿方指定位置。
2、项目技术方案
2.1主井提升钢丝绳更换工作量:拆除4根型号为6V×25TS+FC-Φ39.5mm的提升钢丝绳,安装4根同型号的提升钢丝绳(650m/根),并将旧绳运至矿方指定位置。
2.2施工方案:
(1)施工期间在施工场地张挂施工流程图,详细标记每一道工序时间节点;
(2)施工前完成施工措施编制,并在矿方组织下会审通过后进行审批,将措施复印件报送机电科、安检科、机电一队各一份,施工前每一位参与施工人员措施学习贯彻完毕,并将措施学习签字复印件交予安检科、机电科各一份;
(3)施工前完成工器具、材料准备及检查,确保所有设备完好可靠且经过矿方验收后方可使用;
(4)负责施工期间井口附近警戒;
(5)施工期间注意对井架、井筒及天轮平台上的各类传感器、编码器等元器件进行防护,因施工造成矿方设备或财产损失的应予以按照原价赔偿;
(6)新、旧钢丝绳过天轮以及翻绳期间,注意对天轮衬垫防护,拆装楔形装置不得野蛮作业,不得损伤首绳连接装置;
(7)施工期间,井架设专人手持对讲机看护钢丝绳座卡,并在通过座卡的钢丝绳做上标记,注意观察钢丝绳是否出现窜动,发现异常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施工;
(8)负责施工场地内设备堆放,遵守并执行矿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9)施工中各种信号要清晰,明确可靠,由专职信号工操作,所有施工人员应清楚信号指令内容;
(10)提升钢丝绳截取前必须计算和测量准确,确保无误。钢丝绳下放过程中其正下方和绳辊的前方不得站人;
(11)做好井架施工时保险带、工器具生根管理,严防井筒坠物发生;
(12)认真对待施工期间矿方及上级单位的检查指导工作,上级单位检查指导时必须停止施工接受检查指导;
(13)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14)施工完毕,负责将旧绳运至矿方指定位置。
3、项目地点:
城郊煤矿主井
4、材料供应(哪些矿供、哪些乙方供):
矿供:提升钢丝绳、座卡、通卡、对讲机、照明灯。
乙方供:除明确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全部由乙方提供。
5、技术标准:详见工程建设方案
6、验收标准:
(1)施工单位安装完毕后由矿方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2)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施工图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矿方等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协调。
(3)钢丝绳留取合适的长度,平衡油缸留有充足的余量。
(4)负责施工过程中对提升钢丝绳等其他部件的安全防护,因施工造成矿方设备或财产损失的应予以按照原价赔偿。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要求
1、被邀请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被邀请单位应具备机电工程安装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施工单位具备丰富的登高作业经验,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所需的特种作业证件。
3、被邀请单位须提供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至少3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为准)。
4、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说明。
三、报价方案:
该项目被邀请单位应报总价。
四、工期要求及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2、矿方排定的检修时间以内完成,每超期1小时交违约金2000元,违约金在工程款内扣除,安装质量验收未通过不予办理验收。
3、施工单位必须挑选持有登高作业证的熟练技工参与施工,作业全程须配备安全监护人员,且有单位正职在现场协调指挥,所有高空作业设备须经检验合格并贴有有效检测标识。
五、其他要求:
1、需要签订安全协议,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主体,对所承担的工程在安全、质量上全面负责,要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乙方施工范围内发生的安全问题给甲方带来连带责任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凡乙方违反技术方案、合同约定及安全协议的,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依情节严重程度处罚乙方一人(件)次50~2000元,处罚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
3、采用机械换绳时不得破坏矿方设备、设施、建筑物等,如因空间受限不得不破坏时,施工结束后由施工方负责恢复。
六、特殊的付款要求
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可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矿方按资金计划分期付款。
七、谈判响应时间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8日9时00分止;
2、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3、谈判地点:城郊煤矿正龙楼二楼会议室(暂定);
4、响应回执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原云商平台发出。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纪检监察科
监督电话:03705195139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企管科
联系人及电话:曹英杰 03705195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