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蔡村镇爱民村戴村中心村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2026035
二、项目名称:泾县蔡村镇爱民村戴村中心村建设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谷嘉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附属楼4号
成交金额:玖拾陆万零捌佰肆拾玖元叁角柒分(960849.37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玖拾陆万零捌佰肆拾玖元叁角柒分(960849.37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2.9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名称:泾县蔡村镇爱民村戴村中心村建设工程
施工范围:工程地点位于泾县蔡村镇爱民村,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改造、村庄污水管道及终端建设、卫生厕所 15 户、新建停车场1处、亮化提升50盏、河沟整治、村庄环境整治、购置垃圾桶及固定架等工程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陈荣萍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编号:皖2342021202187928)
五、评审专家名单:董明旺、郑超、姚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用包干。
2.金额:1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蔡村镇街道、泾县财富鑫城B5-101,
联系电话:18756335366、15955142902。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蔡村镇街道
联系方式:18756335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财富鑫城B5-101
联系方式:15955142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余工
电话:18756335366、15955142902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