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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东运营公司2026年度机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湖北
发布时间:2026-05-2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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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机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鄂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6年度机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2026年度机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标段名称:2026年度机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1.2采购编号:G99425368260522030;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交投鄂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内容及范围:负责湖北交投鄂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监控中心2026年机电日常运维相关造价审核、机电专项工程采购限价核定、工程计量复核、竣工结算审核等全流程造价咨询业务。各标段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预算金额28万元,全年合同费用按照采购预算上限金额控制。单价限价详见第六章分项报价表,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单价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5月23日至2026年5月26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湖北交投鄂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关南园一路6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27-5018822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27-84668396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鄂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关南园一路6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27-50188225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为《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名单》中的单位。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近3年独立承担过一项合同额25万元及以上的机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包含多个项目业绩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3、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交投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2.近3年内担任过1项机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
3.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
1、供应商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2、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3、供应商还需提供上述人员2026年1月份以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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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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