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项目编号 | JL-MKKJ-2026-050001 |
| 项目名称 | 桦甸市国有林总场拟转让其持有的8451.45公顷森林资源资产20年有偿使用 经营权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桦甸市国有林总场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39827.81156 |
| 挂牌期间 | 6 |
| 挂牌日期 | 2026-05-22 00:00:00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桦甸市国有林总场拟转让其持有的8451.45公顷森林资源资产20年有偿使用经营权 |
吉林省米库科技有限公司受委托方桦甸市国有林总场委托,对桦甸市国有林总场拟转让其持有的8451.45公顷森林资源资产20年有偿使用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拍卖。为确保本次竞拍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拍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竞买人自愿竞拍的原则。
二、标的介绍
桦甸市国有林总场拟转让其持有的8451.45公顷森林资源资产20年有偿使用经营权项目,详见《标的介绍》,具体以移交时现场为准。
公告中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买前对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踏查并确认。竞买人对标的信息确认并无异议后方可报名参与竞拍,如参与竞标,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情况完全知情,对质量、数量、价格认可,自行承担竞拍风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再对标的信息提出质疑的,委托人、拍卖人概不受理。
三、竞买人资格
本次竞拍面向全社会,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个体工商户均可参加竞拍。
四、拍卖时间
2026年5月28日09:00至11:00(延时除外)进行网络拍卖。
五、拍卖地点
中拍平台 (https://paimai.caa123.org.cn)
六、标的展示
展示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展示电话:13844278131
展示地点:桦甸市朝阳林场
竞买人在标的展示时间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拍卖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竞买人需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对拍卖标的质量、数量进行确认。拍卖的物品委托人不负责拍卖后的任何相关服务,后期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买人承担。竞买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签订相关合同;拒不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
七、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7日16时止。
八、报名方式
参与竞拍的人员可登录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注册,注册时要填写真实有效的本人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中拍平台找到想要竞拍的标的,点击报名按钮填入相关信息后联系拍卖企业线下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即可完成报名。
九、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20万元。未中标的竞买人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的买受人保证金在首笔中标款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中标缴款
1、买受人需在竞拍当日16:00前向拍卖公司缴纳竞拍佣金及0.15%软件使用费。软件使用费由拍卖公司代收后支付给中拍平台。佣金具体金额请联系拍卖公司咨询。
联系电话:17678342421。
2、买受人需在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相关合同。并在180天内向桦甸市国有林总场支付首笔不低于1000万元的中标款,并在2031年12月31日前付清全部款项。
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全部款项或以其他方式反悔的,按违约处理。所缴纳该竞拍成功标的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违约标的重新拍卖后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违约人需要补足损失差价。拍卖方将重新安排竞价销售。
十一、交款账户
竞买保证金、佣金、软件使用费交款账户
收款单位:吉林省米库科技有限公司
账 号:010101201090069169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杨家支行
中标款交款账户
收款单位: 桦甸市国有林总场
账 号: 8936201291000001
开户银行: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桦甸支行
十二、其他规定
1、本次拍卖标的仅按现状拍卖,林地面积、树种、树龄、道路通行、林木的数量及品质、规格等以现场实物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现场仔细查勘并与委托人确认标的相关的所有情况。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任何瑕疵的担保责任。
2、买受人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林业政策独立合法经营使用拍卖标的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买受人在生产经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堆放、过路、过桥、过田、林地占用等)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和承担,委托人不予负责。
3、买受人因生产经营需要开路、征地、迁坟等,需自行与当地镇政府、村委会进行协商,取得当地镇政府、村委会支持以及办理合法合规手续并承担所需的一切费用及责任。
4、竞买人一经参与竞价,即视为已经完全接受并知悉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所有风险、瑕疵,表明是竞买人在独立判断标的事实、法律上的有效性和商业价值后的自主交易,其愿意独自承担因其判断失误而可能遭受的一切损失或风险。
5、转让标的按现状移交,转让标的从移交之日起发生的所有安全、经济、法律责任都由买受人承担,标的风险也随之转移给买受人,标的移交之日起产生的所有相关税收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森林资源评估费、调查费、工具材料、采割收集、道路开设、维修、清理、社会劳动保险、医疗、工伤保险、劳务费、运输费、仓储费、水电费、土地使用税等)都由买受人承担。
6、有任何异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拍卖人主要营业地(长春市绿园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7、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吉林省米库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8、平台注册及使用咨询电话:17678342421